物权法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的是: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解析:

  所谓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不法转让给受让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财产。即可依法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制度。

  要善意取得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应当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1)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为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偿。无偿方式取得财产时,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转让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答案:D。第三人接受赠与。未支付对价。不构成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