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警察,不能这样对待证人


昨日,57岁的饭店老板张申仓躺在民航总医院病床上,说话艰难,他的左半身依旧无法动弹。

4月25日晚,两拨人在他的饭店打群架,他被朝阳公安分局管庄派出所以证人身份带走询问。3个小时后,仍在派出所的张申仓出现嘴斜、手脚麻木等状况,送往医院后被诊为脑出血。

家属猜测,张申仓在派出所遭到恐吓发病。管庄派出所政委昨日对此否认。(4月28日《新京报》)

我们况且相信管庄派出所政委,张申仓在派出所没有遭到恐吓。但我们还是有几个问题弄不明白,希望首都警方能够有个合理的解释:

一、中国法律对证人是否有强制性作证的要求?据张申仓的女婿说:刚见到岳父时,他断断续续地蹦出几个字,大意是“不说清楚,民警不让回家”。警察有权利限制证人的自由、不让证人回家吗?

二、对于一件普通的打群架,需要证人作证长达3个小时吗?该案打群架的双方都是在该酒店就餐的客人,因酒后发生口角而打架。应该说,这是一件突发性的打群架事件,事件并不复杂。对于这样一起极为普通的“打群架”案件,持续时间不可能太长,证人目击的信息也应该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说清楚。而警方询问张申仓爱人葛跃萍长达2个小时,而询问张申仓已长达3个小时。

警方需要证人说清楚问题,可究竟怎样说才是“说清楚”?难道这里面有猫腻?

三、证人是否有接听电话的权利?按照警方所说,当晚两名民警询问张申仓,晚11时发现张出现症状,一名民警留下照看,另外一位下楼通知家属,中间没有耽搁。而张申仓的女婿介绍,由于张申仓晚上没有吃饭,他和张申仓的儿子于晚上10时30分来到管庄派出所,但警察不让他们见张申仓。之后,张勇数次拨打张申仓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

按照法律规定,证人应该是有人身自由的,更应该有接听电话的权力。可为什么手机无人接听,难道是已经发病?

四、警察在做笔录时需要限制证人和家人见面吗?

不过,首都毕竟是首都。该案发生后,管庄派出所已给医院送去了7500元的医疗费,虽然警方要求张申仓的家人写字条承认“管庄派出所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但无论如何也排除不掉“责任”二字。

还证人的基本权力,恐怕也是警方需要注意的问题。

 
特别推荐《部级贪官专辑》网址:
陈绍基和王华元,谁牵出了谁?
我的相关文章
谁在操纵法律?民警错抓并打死人被判无罪
色情场所寻女遭殴打,警察是谁的保镖?
嵩县警方实施尸检,就无瓜田李下之忧?
公安副局长带百人抢尸,必有隐情
讨薪民工派出所内袭警,您信吗?
“我是公安局的,我怕谁”的底气从何而来?
警察铐“小姐”铐出来的邪气
略阳民警逼供案,不能逃避五点质疑
相关新闻
证人在派出所突发脑出血 家属猜测其遭恐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