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每日一题4.27


张某于2005年7月从上市公司分得红利5000元,则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多少元?

解析:

自2005年6月13日起,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以下规定处理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自2005年6月13日起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5000*20%*5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