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爬上树偷窥女邻居 被判强奸罪引发各界争议


李某偷窥女邻居被判刑,这有点黑色幽默。不过与贵州习水侵害幼女的官员相比,他完全可以为自己伸冤。

  不妨比较一下两起案件:成都的李某只是爬到树上偷窥女子、习水的几位官员却是实打实地性侵女孩;李某偷窥的是成年人,习水官员糟蹋可是未成年幼女…...审判结果大相径庭,李某有实施犯罪的意图强奸罪成立;习水这些官员犯罪事实确凿,却只被定为嫖宿幼女。不禁要问:偷窥女邻居都是强奸罪了?对未成年人性侵犯怎么才算嫖宿呢?试想,如果事情反过来,没有官员身份的李某侵害了那几位幼女,没准就是强奸罪的最高刑期无期或者死刑;倘若是习水这几位官员偷窥了女人,可能当地法院都懒得去管,在派出所做个笔录,顶多属于生活作风问题,教育教育就没事了。同一部刑法,差别咋就这么大呢?我等实在是糊涂了。

  毫无疑问,选择性执法与选择性判案,均会损害法律的公正性。从偷窥女邻居嫖宿幼女的审理结果来看,这种缺陷依然是国家法治进程的拦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