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女可与男性同龄退休
喜之郎
在我国,女性法定的退休年龄要早于男性。比如《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可以退休。这就是目前通行的男60岁,女55岁退休的一般规定。而对于工人来说,这个差距更大,比如《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款则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这个男女之间的差距有十岁之多。对于其他一些特殊情况的退休,规定都是差不多如此:男女之间保持5-10岁的差距。据统计,目前全国女性的退休年龄平均在53岁以下。
退休,原本是对劳动者为社会工作一辈子的辛苦的一种奖励:在保证劳动者必要的生活费用和医疗条件等的前提下,请劳动者停止工作,回家休息。但是,由于在我国退休后实际待遇可能降低,医疗保证难以为继等因素的影响,退休,这一原本是一种奖励的措施,却逐渐被人们更多地理解为“失宠”、“无可奈何”等。特别是领导干部,由于在位时的权利过大,退休就意味着权利的旁落,所以,他们对于“退休”更是失落的很。于是,拼命找机会、找理由不退休或者晚退休,以其让权力更多地留在自己的手上。
于是,女同胞们、女干部们更为自己早于男性退休而耿耿于怀。最近就见到有妇女界的代表,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及第48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的规定为由,对现有的女性早于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上书国家管理当局,要求与男性同龄退休。
而作为女性的代言人的中国妇联的机关报《中国妇女报》更是敢为人先,积极倡导男女平等。有报道称:中国妇女报社领导办公会近日研究决定,报社将于2009年5月1日起,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制度,全体员工无论男女一律实行60岁退休制。女性员工达到55岁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愿意退休亦可办理退休手续。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热议,对此举是否违反国家法定规定争论不休,同时也对退休上的男女平等褒贬不一。
其实,《中国妇女报》社的这一“新”规定并不新鲜,而且也不违反政府的规定。因为,早在1992年中央组织部就颁发了《关于县(处)级女干部退(离)休年龄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只要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处级(及以上)女干部可以实行与男性同龄退休的原则。
由此可见:处女(处级女干部)可以与男性同龄退休,是早有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