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7瓶假茅台,又把“驻京办”推上了风口浪尖,这“驻京办”真是比窦娥都冤。
“驻京办”是各级地方政府常住首都的常设办事机构。依笔者理解,“驻京办”设立的初衷,并不是现在我们理解的职能,而是各级地方政府为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各类人员的进京次数,联络在京工作的本地人士为本地开展工作而设立的。从这些职能来看,“驻京办”设立应该是具有积极性的产物。然而,现在,“驻京办”却被看做各地方政府设在首都的“蛀京办”,完全背离了当初设置这类机构时的初衷,实在让人痛心。
可是,“驻京办”是怎样从一个正面角色,蜕变成一个老百姓人人唾弃的反面角色的?难道我们首都的各级机关能推脱了责任吗?依笔者理解,“驻京办”之所以蜕变,各部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都在上项目搞开发,可项目的立项权、审批权都在首都的各级权力机关。地方上为了取得项目,不得不使出浑身的解数进行“公关”,而处在“公关”最前沿的就是各地的“驻京办事处”。“脸难看、事难办、门难进”是“驻京办”的办事人员对各权力部门的“同感”,以至于个地方的政府部门也出现了“脸难看、事难办、门难进”状况,的确有上行下效之嫌疑。不管事情有多么难办,地方上的顶头上司下了命令,“驻京办”的办事人员就必须执行。怎么办?中国人的老办法:联络感情。于是通过本地在京工作的人,与相关部门的人先联络一下,吃顿饭是避免不了的。你要审批那么大的项目,仅仅吃顿饭是不行的,而且能跟你吃饭的人,也不会有多大的权力,这谁都心知肚明,只是让被你请的人给你铺路引见权力更大的人而已。这样一来而去,大家熟悉了,成朋友了,休闲休闲,娱乐娱乐,在所难免。项目批下来了,送点礼品也不为过。慢慢地,“驻京办”的职能也就转变了。笔者相信,不少朋友看过王志文的小说《驻京办主任》,虽然是小说,有艺术虚构的成分,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那是现实。
“有需要就有产生和存在的合理”,这是任何人也不能否认的。既然是这样,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谴责“驻京办”呢?它不过是一个奉命而设立的办事机构,而设立时的初衷,并不是现在的职能。而现在的职能是在现实逼迫下奉命转变的。假如上面那些有权审批各类项目的部门没有那种“需要”,那么“驻京办”现在的“职能”,就没有产生和存在的“合理”环境。 是谁让“驻京办”蜕变的?就不言而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