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题探索:透破云层见太阳之
贵州省习水县公职人员应是强奸幼女,代表国家依法的地方法院竞用嫖宿幼女?民众是法盲吗?强奸和嫖宿有没有区别?这只待律师、法官去解释名词!为什么指定的律师不愿去法庭辩护?是不是有自知之明!
贵卅省相对沿海地区和开放城市是贫穷,有点常识和常理的人都会思考:就是再穷!任何父母都不会让上学的儿女去卖淫吧!何况是幼女,按中国法律是未成年人;据报道有受害家长举报过;是检察院的公诉人员还是法院法官取用嫖宿!是否有失正义和事实求是!
曾有报道学校老师组织在校学生卖淫,也有到发达地区去做童工;曾有拐卖妇女和儿童,甚至有人不顾道德良心失去人性为了钱拐卖婴儿;曾有组织女性卖淫,还有外国男人在星级宾馆嫖妓;曾有饭店老板借美女裸体用餐招揽生意;曾看到中年妇女为上大学的儿女到沿海地区卖淫,为嫖资被嫖客害死;曾看到在校女大学生为钱和其他功利卖淫,也甘愿做一些有职有权有势有钱人的情人、小蜜、二奶;曾有一些贪官腐败分子不只一二个情人情妇,连原上海市长陈良宇和几位落马的官共享一个美女美妇;曾见过一些幼小的女孩在城市街头晚上卖花、白天擦皮鞋、在人多的车站码头乞讨;有女大学生通过笔试面试和其他关系进了公务员队伍,可她刚参加工作没经验,总是战战兢兢的和人相处,希望能给人留下个好印象,好让以后工作起来比较轻松;也知道:当公务员工作做不好只是挨批,而违背领导意愿你就准备等死吧,不得不陪领导用公款去饭店去喝酒,甚至到宾馆陪睡;等等。
这些社会现象都有文字、图片、视频公开,而全国妇联至今没有声音?代表全国妇女的组织是否从国家宪法、妇女权益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应该有保护妇女和幼女的声音!
曾游览《红楼梦》,有钱的女性和有势的女性虽比男人的地位低,而无钱无势的丫环、女佣人总是主人的玩物;一但丑事公开,没地位的女性轻则遭骂,重则死得悲惨。
曾阅读《俊友》,帅男凭外表的漂亮借满足爱虚荣的少妇从低下的青年进入上流社会。
曾翻看《包身工》,那些贫穷的童工,无论是吃居和做事环境令人心痛!文尾有呐喊:
在这千万被压榨的包身工中间,没有光,没有热,没有温情,没有希望……没有人道。这儿有的是二十世纪的技术、机械、体制和对这种体制忠实服役的十六世纪封建制度下的奴隶!
黑夜,静寂得像死一般的黑夜!但是,黎明的到来,毕竟是无法抗拒的。索洛警告美国人当心枕木下的尸首,我也想警告某一些人,当心呻吟着的那些锭子上的冤魂!
曾关注报道西藏农奴的任农奴主宰割,也联想欧洲和美洲到非洲贩奴隶的历史!还有曾细心美国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
过去的是记忆和记录的历史,能像一年四季那样轮回吗?何况人是有智慧的,对不文明的行为和伤害他人的事,都会用智慧的道德、法律等去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当今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按主流媒体宣传国家依法治国、政府依法行政,公务员享受国家财政,理应为社会民众依法行使职务和权力,依法接受民主监督;如果有法不依,公务员在那位置做什么?难到国家政府有钱多养公务员不做事吗?按中国的国情和政情,当地有党委、人大、政协、政府、民主党派,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些社会组织、团体、一些媒体和记者,难道一点不知?是否地方存在集体失职渎职?何况有行政问责制;讲句不好听的话:收人家钱财要替人消灾。每月领国家的工资,总要为地方做点事吧!要知道:老百姓把公务员看成是地方父母官,按中国民间传统: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从中国对家的概念:家是自己的,国家是共同的。公务员是地方父母官,公务员不依法行政,是否会出现上梁不正下梁歪?
写到此,想起巴金《家》,借一位女性的说的话:女人是男人的玩物吗?
在点击国内外中文网看到,中国一些官员的风月事,其中有:
现在的官员就没有以前吟风弄月的水平。就拿最近贵州习水官员“嫖宿”幼女这事情来说,《人民日报》说的很对,“郡县治,天下安”。不折腾基层百姓,就很不错了。谁都知道:这些基层官员不是嫖宿,而是强奸,因为很多女孩女学生只有14岁以下。
习水县政法委书记说,“这个案件暴露出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亟待加强;二是公安部门对校园周边的管理力度要加大;三是需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照我看,这个顺序完全反了,加强干部教育说了这么多年,事情越出越多,越出越奇,很让人怀疑“加强”的效果。许多女孩子本来就是被强逼的,为什么要首先管理学生而不是管理官员的下半身?
幸亏《人民日报》出手,否则按照以前的经验,会有人告诉我这是干部上了刁民的当。讲实在的,培养一个干部多么不容易,结果有些不但没有先进性,连人性都失去了。在商业性行为不违法的国家里,都不会容忍有人做雏妓,我们这儿严厉打击,却层出不穷。新华社的报道说,九成五的落马官员都有二奶,看来干部的性问题到了不解决不行的时候了。不如咱们恢复妻妾制度,解决官员的后顾之忧,这样他领导我奔小康的时候,我还能放心一些。
从公开审理贪官和腐败分子的权和色、钱和色、财和色、物和色的案子中,似乎没有起诉一些官员以职权强奸、通奸和破坏他人家庭、不尊重女性,仅仅是道德和社会舆论指责,是否存在有法不依!
按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公务员有法不依,按行政问责制,是否要追查追究责任!违法犯法的公务员理应承担相关责任!让社会公平正义和谐。
最主要和最重要的是在这个地方出现的坏事,一段时间在另一地方再现,甚至在同一地方重复的出现,而且对社会有影响、对民众有伤害,为什么地方父母官没有责任!老百姓期待随着社会和文明发展,真正让男女平等!社会上一些弱者女性或是弱势群体,包括妇女、幼女、婴儿,不再是有些男人的玩伴,或挣钱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