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网络征文和参赛


我和汉文字缘之十二

 

 

征文在网络世界铺天盖地,对争强好胜的写文之人,或者喜欢凑热闹者;都有名利?一是对参赛者有指点?二是获奖有那里的群体肯定和物质奖励!三是在那个网络世界是明星?

先说主办方或委托主办,从组织、规模、标准、点评、平台等,从尊重,无论客观存在怎样,哪怕有人说三道四,应该理解!必竞付出了人力的时间精力和奖励的钱财物;在涌现、推荐、树立、吹捧明星中,无心有意对主办方或委托主办做了宣传和广而告之。

与此同时,对主办方或委托主办邀请的点评老师,不论是否有报酬,还是否是义务劳动,专心和重点的关注参赛文,虽从专业和名气方面客观存在水平高低?起码主办方或委托主办的认可?应该尊重!

说参赛者,从主观,都有意或有心检验个人的水平,熟悉规则的人或了解点评老师喜爱和取舍的心存几分把握;从客观,点评老师对主办方或委托主办的规则理解存在水平高低和差异,也存在一些议论,都无可厚非。

我喜欢收集有关征文的规则和内容,从中找到社会、市场、文化、思想的共性、共鸣、共需;对文字限制一般看计划的组织资料和文字表述,也有意参加一些。从主观,从没有想过得什么奖?但有心看点评?从投资文字,回报点评,是否检验那一群体对参赛文的认可认同?从客观,一方面对点评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关注者认为的公平公正;是公开透明的,无论是参赛者和参赛者朋友,还是与点评老师有关的参赛者,或是与参赛者和点评老师没关系的关注者;是否都认可认同?如果一致,从人的个性是不可能,大同小异是客观存在的;除非有强权力量!

从个人发现的共性,无论是理性之文还是艺术之品,对语言文体、写作文体、艺术表现文体;是否应尽可能做到明理、身临其境、身在其外?明理是关注者、游览者、点评者、组织方认为的有益;身临其境是诱惑或引人入境,像中国经典中的开头,如《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画《清明上河图》、音乐《二泉映月》、京剧和地方传统戏曲;像外国的经典,如莎士比亚的戏剧、贝多芬的音乐、芭蕾舞《天鹅湖》、一些经典小说诗歌或一些传记和专著;都有中国的章回小说和现在的电视连续剧,有阅读者、观看者深入或人在其中之感?迫使人进入理性之文和艺术之品里。

对于身在其外,关注者和游览者,尤其是少有理性的人?顺讲两则故事:一是《少年维持之烦恼》,当小说出版发行,有好多痴迷者争相阅读,想到个人经历与小说人物相同,有选择小说人物那样?这是可悲的!是对生命不尊重!从价值和规律讲,无论是社会现象还是文化现象,或从写者、出版发行、商人,值得深思!如果阅读者看成是在休闲或娱乐时享受文字之快乐,会发生自杀悲剧吗?二是电视连续剧《上海滩》,在当时有好多青年仿学剧中人物,什么外表打扮、什么求爱方式、什么个人英雄主义等;似乎忘了剧中的社会环境、人物关系、历史背景、生活状态等;也出现《霍元甲》、琼瑶小说和改编的电视、武侠小说、全民经商、全民炒股、流行歌热等;从写者之喜社会认可,从出版发行和商人有利可图?而轻视了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背后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和暗示?从歌星的成功,开始是模仿,有理论基础和上台表演的实践,有技巧表达和个人的个性,有拜名师、有个人模索、有多练等;从社会的受众和有益,仅有市场需要和社会消费是不够的!如政府关闭一些网站是否提示社会、个人和一些经营者或商人什么?从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明理、身临其境、身在其外,三者是不可缺一的。

对于征文的标准,无论是理性之文还是艺术之品,应不是当时政府所需的新闻,更不是言行不一的外表好看的绣花枕头;从语言、写作、表现文体,或从内容,不可拿古今中外的名人之文之品为标淮比较,是否会回到科举那样?当然,个人认为的三者不可缺一,是否能成为标准,仅供参考和借鉴。

对于征文主办方或委托主办,是否可以质疑?谁知网络世界的征文,会篇篇看?就是篇篇看?知道内幕的都知!有收集素材?有树关系户的明星?有名人的轰效?盛大做过一次尝试!对于参赛者也要思考!

偶从网友中看到老乡一些文字很有见解:

一分钟介绍自己,八分钟歌功颂德,剩下一分钟谈问题已经没时间了!由此不得不就会想到,在社会的改革开放难度以及由这个难度所铺设开来的长度。

古人云: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这恐怕也是我们活得不够潇洒自如的原因吧。

人生两大幸事一是沦落遇佳人,二是文章遇知音。我可谓是无憾矣!

我在此文后写了几个字:文中借历史人物、地方场景、佛地、有今和古之醒语,沉思!杂文味有湖南的扣肉和平江的黄辣椒混香。尤其是人生两大幸事,不值得征文主办方或委托主办和参赛者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