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会有自己的精神信仰或事业信念,但每个活着的人也都有自己沉重的肉身。因为这种肉身的存在,就产生种种人类的有限性:如每个人活着都需要一定的物质资料和生存空间;每个人的肉身遭受折磨都必然会带来痛苦。那灵魂真正伟大的人能够体会人们的这种肉身性,怜悯和呵护这种肉身性,宽容和谅解众人因为这种肉身性产生的弊病。这种对人们的肉身性的体会和怜惜恰恰是灵魂伟大的一个标志。他自己可以努力冲破肉体的藩篱,但社会制度的安排和一般伦理的要求却不可不考虑人们肉身的这种有限性。
故此,我们也许首先要造成使这样一种折磨同类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的环境:使种种竞争和斗争不再是那种你死我活、不是你吃掉我,就是我吃掉你、双方绝对不可妥协与和解的斗争;使任何一种对肉体的折磨和虐待不管以什么名义,都成为一种罪;其次,如果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还要学会同情不幸遇到这样的事情的人们。
灵魂是重要的,灵魂及其信仰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最高标志。尤其在现代这样一个看来有些过于崇拜身体、追求物欲的时代,一种精神的追求更显出其意义。但是,肉体也是重要的,尤其是,不仅自己的身体,他人的身体也是重要的。它甚至是我们目前惟一确知的生命———包括思想、理性乃至灵魂的生命之载体。消灭一个人的身体,也就是把他尘世的、也许是惟一的可以灵肉合一的生命消灭了。而折磨人的身体甚至比这还要坏和卑鄙,它还包含了对一种人所共具的弱点的侮辱和利用。一个健全的社会应当努力减少种种对人的肉体生命的无视、轻忽和践踏的现象。今天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不能好好地对待别人的身体,也就没有好好地对待自己的灵魂。
(摘自何怀宏:叛徒问题或灵与肉 《南方周末》, 2009年03月05日第D2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