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教授建议60周年国庆特赦轻罪缓刑者


   湖北随州特大杀人案凶犯熊振林日前递交诉状,表示希望通过“国庆大赦”保命,引发舆论对我国赦免制度的关注。昨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崇富教授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在60周年国庆期间,可适当对一些轻罪缓刑者进行特赦,体现司法“宽严并济”的原则。

   建国以来我国总共进行了其次赦免,其实我认为没有必要再国庆等特殊的日子里特赦,以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我认为赦免应该表现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以前我们叫入狱的人是叫劳教,我认为只要改造好了,只要出去后不再危害社会,能够重新做人就可以享有一定的赦免,但是我感觉在这方面我们做得不足,监狱也和社会一样那么现实。真正已经改造成功的人却得不到赦免,而思想上没有任何醒悟的人却能较快的出去,这种状况的存在本身就违背了让其入狱的初衷,也就是说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更增加了其对办案人员的仇恨,所以在这样的状况得不到扭转的情况,国庆特赦只是一种做作,根本起不到教育的作用,相反只要我们在平时工作中能够执行谁先改造成功谁先出去的话,社会的满意度将会大大提高,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也会增强,所以应该将赦免贯穿在日常之中,让其成为常态,但并不是随意赦免,并常态化,规范化,如果真正能做到这一步国庆赦免就无必要,因为赦免就在狱者的身边,赦不赦免很大一部分取决于自己的表现,这样也有利于其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