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如果报告最终通过审议,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度允许地方财政预算出现赤字。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地方债提速开闸是为刺激地方经济而来,地方政府急需新的资金来源上马新投资建设项目。
但笔者认为,目前发行地方债并不是一个好时机,相反还会带来诸多的社会问题,对当前宏观经济也不会带来实质性的刺激作用。
首先,靠投资拉动GDP不能“一哄而上”。针对席卷世界的金融海啸,国家出台了4万亿刺激经济计划后,地方政府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抛出了配套投资总规模高达18万亿元的计划,如此“大跃进”式的投资,资金投入后的中国产业结构有可能发生不好的变化,一些已经过剩的产业会受到刺激而加紧扩张,如钢铁、水泥等,本轮投资高峰过后将会出现更加严重的过剩;落后的设备和工艺将被重新启用,万元GDP能耗在前几年的产业升级中得到的下降幅度,极可能又将反弹。
靠投资拉动GDP,必须在一定的幅度内实施,不能蛮干。要想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民间投资比政府投资更为有效。而民间消费,则是促进民间投资的原动力。
因此,靠发“地方债”来用于政府投资,实在是舍本求末。
其次,发“地方债”不太符合民心。政府之所以要发“地方债”,实际上是地方政府“没钱花”了。前几年,政府靠大量卖地来获取建设资金,导致地价疯涨、房价疯涨,老百姓很有意见。过多的卖地款进入政府账上,虽然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也给市民带来了直接的福利,可一些政府部门的过分“折腾”和腐败现象频频出现,令老百姓对政府部门产生了“把钱不当钱”的感觉。现在房地产低迷了,地卖不出去了,政府又想出了发行“地方债”这一招,以继续维持地方政府非理性的投资扩张,继续维持机关居高不下的行政费用开支。因此,在地方政府尚未在百姓中树立过“紧日子”的形象之前,发行“地方债”只会助长政府部门的奢靡之风,令老百姓反感。
再次,大规模发行“地方债”会抵消其他金融调控效果。国家一方面在降低利率以让老百姓打开“钱袋子”来刺激消费,一方面却又以较大的规模、较高的收益来诱导居民把钱从自己的银行帐户中转入“地方债”帐户,这是明显的政策打架。
最后,发“地方债”不如增发国债。因为现行《预算法》中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地方债”只能改由财政部代发代还,实际上是财政部作担保了。既然这次各地发行的“地方债”规模事先需要由国务院核准额度,那何不让财政部直接发行国债后,再按照国务院核准的额度向各地拨付?以发行国债替代“地方债”,在操作上也会更加简单。
注:《加大财税扶持力度,让“塌陷”的中部“崛起”》及《国税、地税应尽早合并》已被一位全国人大代表看中。欢迎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和我联系,使用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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