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宁华先生:请破“民主迷局”
—— 请教梅宁华先生
笔者刚读到北京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梅宁华先生《“指导思想一元化”是客观规律》一文,可最近发现,早在今年1月,梅先生还在《红旗文稿》上发表了《破除“民主迷思”》一文。看来是早有准备的系列作文。而细细读来,其实与中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先生以及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发表的文章、讲话有关内容并无二致,即决不搞“西方民主那一套”。对此本文暂不论及,只谈梅文所谓“民主迷思”问题。
梅宁华先生并未表示反民主,而是申言不要迷信民主,尤其不要迷信西方民主模式,不要迷信直选;而应在中共领导下走渐进式、增量式民主的“中国式民主”之路。初初看来,似乎并无甚不妥。本来,对任何事物如果进入“迷思”亦即迷信状态,那确实是容易走火入魔而犯错误的,文革中鼓吹个人迷信的教训已经够惨痛的了。但细品味,总觉得梅文有哪里不对劲儿。原来,除了梅文通篇有“谆谆教诲”的口吻外,还存在这样两个问题:
其一,梅文对文革中所谓“大民主”以及民主的论述是不全面的,是有错误的;在梅文中看不到对民主的优越性的阐述,而是贬大大多于褒,使人感觉民主是个无甚价值且非常靠不住的东西;这是一种误导。其二,对渐进式、增量式的“中国式民主”进程的阐述和轮廓的勾画空洞无物,使我们连远山的影子也看不到,不利于增强我们对“中国式民主”的信心。
所以,梅先生让我们破除了“民主迷思”,但同时好像也给我们设下了“民主迷局”,使我们感到究竟还要不要争取梅先生笔下那种弊端多多而靠不住的“民主”;既然民主有如此多的不确定因素如此靠不住如此价值甚微,那中共十七大宣示的“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路线是否有必要推行?
一、梅文对民主的阐述难避“抽象肯定具体否定”之嫌
梅文在开篇就说,“民主迷思的一种表现是把民主的作用绝对化。”然后用一句话说了民主的好处:“民主政治作为一种政权组织和权力运行的方式,它在凝聚民心、凝结民智、整合民意等方面的确有着重要作用。”紧接着用了大段篇幅阐述民主的负面作用,从文革说到台湾的党派之争,甚至涉及18、19世纪西方民主的波折,甚至还说到民主可能产生专制以及“多数人的暴政”……
如此言说产生了怎样的效果呢?笔者感到,在梅文中,民主成了一种非常靠不住的充满不确定因素的东西。如此“民主”,还值得国人去争取吗?如此靠不住的东西中国共产党何以要为之带领全国人民奋斗28年去争取且无数先烈为之捐躯呢?上世纪四十年代中共《新华日报》连篇累牍赞美的竟是如此靠不住的充满不确定因素的“民主”?笔者感觉梅宁华先生在引导读者“破除民主迷思”的同时,真的又给读者布下了一个“民主迷局”——民主既然如此靠不住,其价值如此微乎其微,那么,我们究竟还要不要推进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
笔者不得不认为这是一种抽象肯定具体否定的 论辩伎俩。
二、不可错误地、片面地解读民主现象
笔者吃惊地发现,梅宁华先生在论述民主的“双刃剑”负面因素时,首先举例的竟然是文革中的所谓“大民主”。梅文说:“‘文革’中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所谓的“大民主”。但这种“大民主”以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为终结,最终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如果是一般中学生如此说倒还情有可原,作为政治理论方面的专家如此言说就实在令人瞠目结舌了。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文化大革命’名义上是直接依靠群众,实际上既脱离了党的组织,又脱离了广大群众”—— “名义上……实际上”是何含义?梅先生难道也不懂吗?这能说是民主吗?
《决议》还指出:“‘文化大革命’初期被卷入运动的大多数人,是出于对毛泽东同志和党的信赖”——什么叫“被卷入”?梅先生也不懂吗?民主,意为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在不知内情的状况下“被卷入”一场运动,这与“民主”沾边吗?文革难道是人大开会决议要开展的运动吗?从1965年到1974年10年间全国人大没有开过一次会,人民如何行使权利?这也算是“民主”吗?文革难道是党代会开会决议后才开展的吗?历史证明,文革恰恰是历史上党内、党外民主都遭到严重践踏的非常时期,对这一切梅先生难道不了解吗?梅先生难道不学习党的《决议》?
《决议》又指出:“运动开始后,党的各级组织普遍受到冲击并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这时,出于对毛泽东和党的信赖而“被卷入”文革的受蒙蔽的群众,他们的那些因历史所造成的对毛泽东的个人迷信而产生的疯狂行为可以称为“民主”吗?有几个人在文革最初的半年到一年里知道文革实质上是要干什么吗?在省以下党政机构陷于瘫痪状态下的那种除了毛泽东语录以外没有法律约束的无法无天践踏人权、践踏法律的无政府主义状态,不论从哪一种意义上说,与民主沾边吗?一场始于破坏党内外民主而导致的文革灾难性后果,与“民主”沾边吗?
请问梅宁华先生,刘少奇、邓小平、陶铸、彭(真)、罗、陆、杨、彭德怀、邓拓、吴晗等等老一辈革命家文革中被打倒、遭受残酷迫害,这是“大民主”造成的吗?遇罗克、张志新、李九莲、钟海源、王申酉等等等等成千上万公民冤死于思想言论罪、文字狱,这也是“民主”造成的?怎么可以如此混淆是非,颠倒黑白?
梅先生作为政治理论专家,说话行文如此随心所欲,用根本不属于民主范畴的践踏法律、践踏人权的无政府主义现象以及独裁专制和狂热鼓吹个人崇拜造成的令人痛心疾首的恶果来抹黑民主,这是对民主的玷污。梅先生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难道是想用尽人皆知且不堪回首的文革式假民主来论证所谓民主会产生“多数人的暴政”从而吓唬百姓而不再争取民主了,难道不是这样吗?否则,我们该如何解读梅文的阐述呢?
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是人类探索、进步的文明成果。但是任何一种事物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都有一个从幼稚到成熟的过程。就像一个婴儿,他的孩提时代和长大成人后的外在和本质是大相径庭的。此外,常识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国家在从专制走向民主的过程中,由于其转变方式、运作技巧的不同,会经历一个或长或短程度不同的适应期,可能会有一些动荡,这是尽人皆知的常理。梅先生何必用实行民主政治历史并不太长的台湾来说事儿呢?更何苦还要抬出一两个世纪以前西方民主发展过程中走过的弯路来说事儿呢?我们可以面对一个成人而用他孩提时代犯过的错误来批判、嘲笑他吗?何况即便台湾,他们在从国民党一党专制转变为多党竞选轮流执政的民主过程中,也并没有出现社会大的动荡或暴力革命;那么,在社会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政党在大选中出现竞争激烈的情况,这有什么可诟病和嘲笑的呢?即以美国民主发展的历史来说,也是经历了从最初排斥黑人在外的有限民主逐步发展到今天黑人当选总统以及国家政府中有许多黑人担当要职的过程。这正印证了毛泽东曾经说过的,民主也是在历史上发生和发展着的。此外,梅先生为什么不说说北欧国家在民主制度下社会长期稳定、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以及福利保障程度大幅度提高且令世人首肯的例证呢?论证问题切忌片面的形而上学,这一点,作为理论专家的梅先生忘记了吗?
说到这里,笔者倒是认为俞可平先生对于民主政治的阐述是比较客观而全面的。俞可平先生在《民主是个好东西》一文中说:“民主决不是十全十美的,它有许多内在的不足。……但是,在人类迄今发明和推行的所有政治制度中,民主是弊端最少的一种。也就是说,相对而言,民主是人类迄今最好的政治制度。”不知梅宁华先生以为如何?如有不同意见,笔者非常希望看到反驳。
其实,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就说明了发展民主政治的巨大力量。我们必须看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正是在民主、法制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逐步得以实现和相对的保障,民心才得以凝聚,人民个体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性才得以较大程度的发挥,才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如果还是像文革和文革前那样,百姓摆小摊做点生意都要被批判而“割掉资本主义尾巴”甚至以“投机倒把”“搞资本主义发家致富”罪名逮捕、管制,还会有当今改革开放的成果吗?而目前出现的种种困扰改革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恰恰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政治体制改革亦即民主政治建设滞后所造成的。这难道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希望不要谈“西”色变
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中共改革开放以来所做的科学总结与概括。
梅先生坚持不搞多党制、三权分立,这当然与党的主张是一致的。但是笔者希望梅先生不要动辄用所谓“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来堵塞人们的思维和嘴巴,不要回到“姓社姓资”的教条中去,不要谈“西”色变。因为马克思主义原本也是西方的,何况如梅先生在另一篇文章中所说,西方也在研究甚至宣传它;再就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运作从形式而言,也不能说它是中国土生土长的老祖宗传下来的,更不用说人代会的表决从举手表决、鼓掌通过发展到表决器的使用。即便我们现在法庭审判的方式、格局以致法官身着的法袍也是学习和借鉴西方的。因此,何必如此泾渭分明,动辄“西方”、“资本主义”,好像回到了冷战时期?
民主原本就是发端于雅典,而后为世界许多国家采用借鉴和发展、完善的,谈论民主问题难 免要论及它的历史和经历。我们要研究世界民主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继承和发展人类探索的文明成果,才能创造出适合中国的民主政治,正如胡景涛总书记代表中国政府签署的《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中说到的“理解和追求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和普遍价值”,正如2007年3月16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所说:“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而如果动辄用“西方”、“资本主义”这样的帽子戴在民主头上,使人们时刻担心动辄得咎,好像孙悟空时刻担心师傅念“紧箍咒”,这有利于解放思想吗?其实,如果说多党制、三权分立不好,中国“绝不能搞”,我们倒是希望看到梅先生等理论专家实事求是地写出论述这种制度本身种种不科学、不合理之处的有份量的文章,甚至展开大讨论,这样反而比单纯扣以“西方资本主义”的帽子更有说服力,因为邓小平早就告诉我们不要争论“姓社姓资”的问题了。我们应该撇开东方西方的概念,撇开“姓社姓资”的论争,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和社会发展规律的中国民主之路,让实践成为检验它的标准,这才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精髓的。
其实,谁也不会愚蠢到“照搬”别国体制和经验,只能是借鉴或参考。北欧的那些民主国家社会长期稳定、官员清廉、社会福利保障程度很高,这难道不需要研究借鉴吗?在官员清廉度排位居于世界前20位的国家都是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民主国家,即使我国的香港、澳门,其官员清廉度都排位在中国大陆前60位和29位,连出了陈水扁贪污案的台湾,其官员清廉度排位都在大陆前39位;而官员清廉度排位在世界前20位的丹麦、瑞典、新西南、新加坡以及香港、德国、美国、日本等,他们的制度如何能够遏制官员腐败,这些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不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吗?(点击查看引用资料)何必谈“西”色变呢?如果这样谈“西”色变,我国还可能有改革开放吗?
还是应当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对改善民生、国家发展确实不利的,当然不要学;否则,就不要管西方、东方,不要管“白猫、黑猫”,而应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实事求是——“捉到老鼠的就是好猫”。这难道不对吗?
四、请梅宁华先生具体说说“中国式的民主”如何解决现实中的问题
值得庆幸的是,梅宁华先生毕竟不是如某些直言反民主的人。但是梅文对中国式民主的阐述实在比较空洞,无法让笔者等看到前景。其实,人们对民主的呼唤,也是盼望解决那些困扰和影响国家发展、影响人民利益的问题所致,也即十七大报告中所说的那些民主权利如“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表达权”的落实。梅宁华先生再三强调“中国式民主”,而笔者从梅文中总看不出中国式民主比较清晰的轮廓,所以,这里列举一些现实中的具体问题,请梅先生帮助破解一番这样的“民主迷局”——
1、中国式民主如何解决“权大于法”的问题。笔者曾了解到,在法院执行庭(局)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形象地描绘了权大于法的现象:“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政法委书记打电话”——说的是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一切均按判决做好了执行准备,来到了现场,但一旦政法委书记打来电话叫“撤”,执行的法警也就只好“收队”撤离,他们感到非常无奈。这只是一个小小的例子,诸如此类的案例比比皆是。它们严重影响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涣散民心,有害于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请问,“中国式民主”对此这将如何解决?
2、中央对于反腐败抓得很紧,也有力度,但腐败现象就是遏止不下来,这是为什么?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原本是反腐利剑,结果纪检书记、法院院长或法官本人也腐败了(如湖南郴州市纪检委书记曾锦春、最高法副院长黄松有就是典型之一),这该如何对待?当党政“一肩挑”的书记兼人大主任也腐败了(如安徽省淮南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世礼),“中国式民主”该如何考虑从制度改革上反腐防腐?有关“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的法律法规,全国人民呼唤十多年,新疆也有了破冰之举,中央一向认为反腐败是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大事,如此重要,百姓呼声如此之高,但全国人大对此就是毫无反应,对此,“中国式民主”该如何解决?“中国式民主”如何使大陆的官员清廉度尽快赶上并超过中国的香港、台湾、澳门地区?否则我们何谈我们的“优越性”?仅仅就靠经济发展的成果?难道我们不需要考虑可持续发展动力?
3、公民依法多次向政府部门递交书面申请,要求公开与他们某些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但政府部门就是毫无回应,视若无睹,有法不依,“中国式民主”对此该如何解决?难道每次都要打一场官司才能获得政府本该公开的信息?
4、08年,全国很多地方出租车罢运,已经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出租车行业的黑幕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垄断和不合理的盘剥是明摆着的事实,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受到多重侵害,他们盼望着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行业行为,但眼巴巴看到刚闭幕的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对此并没有任何说法,且09年立法计划中 也没有列入。难道还希望看到那样的罢运事件再发生吗?请问,“中国式民主”对此该如何解决?
5、国家出台了《信访条例》,但各地政府、公安仍然派出人员到处拦截上访人员,执法违法,打击报复、非法关押(或强制送进精神病院)的事时有发生,某些地区甚至公然在街头打出“打一场打击违法上访的人民战争”、“非法上访,一次拘留,二次劳教,三次判刑”等一类恐吓性横幅,对此百姓积怨已经很深,严重妨碍和谐社会的构建,严重妨碍民心的凝聚,而在面对世界性金融危机的关头,政府和人民齐心协力是非常重非常要的。对此,“中国式民主”如何解决?
…… ……
“中国式民主”怎样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如何能在国家治理方面稍快一些地赶上那些民主国家?当然,中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民主政治建设只能是渐进的、增量的,不可一蹴而就。那么,我们希望梅宁华先生能让我们看到可以实现的近期目标和希望的前景。否则,一味空谈“中国式民主”有何意义?如此,“民主迷局”则破矣,吾等就耐心等待“中国式民主”的一步一步地“渐进、增量”实现,民心得以凝聚,国家一天比一天更好,中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笔者才疏学浅,对政治理论研究不多,有何不妥或谬误,希望梅宁华先生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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