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又称权位,势力。是指特定主体因某种优势而拥有的对社会或他人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人们对权力的理解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有人认为,权力是指一个人或一群人按照他所愿意的方式去改变其他人或群体的行为以防止他自己的行为按照一种他不愿意的方式被改变的能力。也有人认为,权力指影响或控制他人行为的力量。总而言之,权力包含有“支配”和“强制”之意。
现代人文社会中,人们谈论最多、也最感兴趣的当是党政机关的权力,或者说领导的权力。权力的非对称性,决定了一些领导干部的权力使用很容易失范、失控、失态。在党政机关,一些官员身在某个岗位、处在某个位置,拥有了可供支配的权力资源,稍不留神、稍不制约,便会导致权力使用上的傲慢、膨胀、嚣张与疯狂等非正常姿态。
应该说,绝大多数党政机关、党员干部是能够正确对待、谨慎使用手中拥有的权力的,权力能够运行在规范、科学、民主、有序的范围内。但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一些官员在权力运用上存在诸多不规范、不在状态的现象。有的官员,自恃有了权力,便有了可供摆显的资本,于是人前人后很傲慢,很高高在上,很自以为是;有的官员,对权力的追逐总是不满足,不惜一切代价去占有更高的权力,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有的官员,大有老子天下第一的架势,什么都是自己说了算,不论对错,我行我素,骄横跋扈,很是猖狂;有的官员,滥用权力,大肆谋取一己之私、一己之利,到了近乎嚣张、疯狂的地步。等等,这些权力的非正常姿态,严重影响并困扰着中国政坛,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对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危害。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治国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要想使权力很好地规范运行,必须认真分析权力非正常姿态的形成原因,才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匡正姿态。
其一,教育不够。教育不是万能的,但是离开教育是万万不能的。尽管近年来党内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理论教育、道德教育等方面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的不算少,基本没隔两三年就要搞一次从中央到地方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也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地方、一些干部对教育的重要性认识还很不足,对党的宗旨、党的理论等不能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学以致用,很多教育活动,满足于形式上轰轰烈烈,但是还没有真正入心、入脑、入行,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还做得不够。甚至一些党员干部还身在曹营心在汉,舍不得投入精力,甚至还由秘书代学。因此,必须在强化教育频次的同时,更要讲究教育的效果,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改造好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道德观、工作观、事业观、群众观等,从而使权力的使用能够回归到“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造福的正道上来。
其二,来源不正。干部的权力是谁给的,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应该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够通晓,那就是“权力是群众赋予的”。但是,现实政治生活中,干部的权力授予、获得,往往不能很好地发挥好群众的话语权,或者说,在干部的选任上,群众还没能完全做到“说了算”。虽然在选拔任用干部前,也有民主推荐、民意调查、民主测评等群众参与的环节和程序,但是比较而言,群众的这些权利,还不能真正决定干部的任用,初始提名权、最终决定权等决定性、关键性的环节还掌握着某些甚至是个别领导人的手里。这样也就造成了很多官员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官帽是上级领导给的,甚至是自己花钱、找关系换来的,于是他们常常只对上级领导负责,甚至只对自己负责,而不愿或不想做到对群众负责,也就难以避免权力运行上的失范、失控、失态。所以,要想使领导真正做到权力向群众倾斜、对人民负责,必须使干部的选任严格通过群众的把关,真正将评判的尺子交给群众,让群众说话管用。
其三,自律不严。俗话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些干部,之所以会使权力的使用出现非正常状态,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是自我要求不严、自我约束不够,对党性原则、党纪条规不当回事,拿党和人民的利益当儿戏,甚至玩弄权力上瘾。因此,党员干部要想在群众中有好的形象,有好的作为,首先要从自身建设上下功夫,要强化自律意识。要始终记住,当官是一时的,做人是一辈子的。当了领导,做人这一课还得必修、常修。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好好把握自己手中的权力,做到谨慎用权、规范用权,把权力用到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正道上。要增强忧患意识,锐意开拓进取;要增强公仆意识,坚持权为民用;要增强节俭意识,始终艰苦奋斗。这样,工作讲务实,作风讲扎实,办事讲踏实,廉政讲忠实,才能踏踏实实、勤勤恳恳为群众谋好事、办实事。才会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不做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
其四,监督不力。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过程监督,是保持党员干部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前提和保证。但是,在一些单位、一些部门、一些领导那儿,监督成了嘴上说的、文中写的、墙上挂的口号、标语,很多制度规范成了摆设、装饰,并没有真正地落到实处,特别是舆论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网络监督等一些体制外的监督形式、手段,并没有被很好地重视和利用起来,甚至排斥和打击举报者、监督者,导致一些领导干部权力过大、势力过宽,很多规范性的程序被空转,或者抛在一边,为所欲为、胡作非为。所以,要想使干部始终在服务人民的事业中、工作上有所作为,必须强化监督,尤其是强化外部监督,让监督真正发挥作用,使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在规范中操作、在为民中作为。
其五,惩戒不狠。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和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对党内的一些不正之风、腐败现象,必须有一种“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但是,应该说,在对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惩戒、惩处上,还存在某中程度的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倾向,党内也存在对于歪风邪气制止不够、打击不力的消极现象。一些同志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不敢不愿坚持正义,明哲保身,得过且过。即便是对一些腐败分子的处理上,也有量刑过轻的非正常现象。这些都容易导致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别人的与己我关,自己的无关紧要,放松警惕、放松要求。所以,只有对各种不正之风、腐败现象,加大惩戒力度,真正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也就能真正起到敲山震虎的威慑作用,使一些干部不敢乱来、不能乱来、不去乱来。
一个人得到提拔重用,发挥才能的舞台就更大了,所拥有的权力也就更大了。其实,这个带有权力的舞台,犹如一把双刃剑,把握得好,于己于事业大有裨益;利用的不好,害己害人害事业。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对权力好好掂量、好好把握。各级党组织,也要对领导的权力好好管理、好好匡正,真正使“权力”成为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和手段。
权力的非正常姿态困扰中国政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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