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律师,如果从1906年的修律大臣沈家本等人编定《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时间算起,已经有一百多岁了;如果从1979年的恢复律师业的日子算起,才刚刚满三十岁。一百岁的年龄对大多数人来说几乎是可望不可即了,能活到这份上的人总是廖若晨星;而三十岁对一个人来说恰是而立之年,正是风华正茂岁月的开始;但是,无论是一百年还是三十年,对历史来说仅仅是一瞬间,尤其是对着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来说,这一切仅仅是弹指一挥间。
就在这弹指一挥间,中国的律师还处于起步阶段、创始阶段,对历史老人来说,律师还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这是一个非常调皮的孩子,但又是一个非常不幸的孩子,在风风雨雨中挣扎了一百多年,历经磨难和挫折,生了死、死了生,却又在风起云涌的三十年中获得新生。
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是他唯一的母亲,他的父亲——法律,在一个谁也说不清、道不明的时间,不知道被什么人绑架了。也许是被有权人绑架了,也许是被有势的人绑架了,也许是被有钱的人绑架了,……。但是,坚信,他绝对不会是被普通的市井百姓绑架了,因为他原本就属于他们。
也许,他正在给有权的人当枪使苦力,正在给有势的人当枪使,正在给有钱的人当打手。法律的孩子不知道法律到底在会在干什么,在什么地方出现。法律原本是属于公平、公正、正义的呀,为什么显得如此的软弱和无能?于是法律的孩子——律师,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找来一块砖,在上面刻上“法律”两个字;找来一个棍子,在上面写上“法制”两个字;又做了把弹弓,在上贴上“法治”二字,并找来一把石子,在上面描上“公正”、“公正”、“正义”的字样。就带着这些,法律的孩子——律师,出发了,去寻找寻原本就属于法律的光明,去寻找属于法律的公道。
是啊,连法律本身都没有公道可言,他的孩子还能活出个人样来吗?寻找的路途是漫长的,黑暗和孤独更是难熬,但为了能找到法律、找到属于法律的公道,他片刻也不敢懈怠。天天生活在大地母亲的怀抱里,他深知母亲是多么渴望找到法律,找到属于法律的公道——公平、公正和正义。为此,他不得不像流浪儿一样浪迹天涯。
但是,一个孩子又能怎么样呢?人世间有太多的不平事,他最多只能用法律的砖砸一砸专制特权、横行霸道、为富不仁的窗户,大不了再用手中法制的棍棒吓唬一下有权、有势、有钱人家的狗,再狠一些就是用手中的弹弓向特权、恶霸、奸商射几粒公平、公正、正义的石子。但就是这样,他还要经常饱受囹圄和牢狱之苦、皮肉之痛,谁会把一个像乞丐一样的流浪儿当人看哪。但就是这样,他也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和追求,去寻找法律,寻找属于法律的公平、公正和正义。但就是这样,他依然坚信,法律的阳光终有一天会撒满大地母亲的怀抱。
直到今天,他依然在流浪、依然在寻找、依然在抗争,背包里依然背着法律之砖,手中依然握着法制之棍,口袋里还藏着那么法治之弓,还有一大把公平、公正和正义的石子。他就是要用这些去迎接法律的春天、法制的阳光和法治的光明。有谁能说这个孩子不可爱?
律师从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天起,血管里就流淌着“法律”的鲜血,基因中传承着“法制”的DNA,每一个细胞的刻录着“法治”的字样。他们,总是让母亲在担忧中高兴,在高兴中担忧;也总让特权和那些在特权幽灵驱使下张着血盆大口妖魔,肆意在大地母亲身上吸血的鬼怪心惊胆颤、坐立不安。于是,有人要杀死他,有人要囚禁他,有人要流放他。但就是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中,他依然顽强地活了下来。纵使历经夭折,强大的基因又让他在大地的怀抱中获得了新生,继续他的寻找和追求,直至法律、法制和法治的文明永远照耀在这古老的大地上。谁又能说,这样的孩子不可爱呢?
律师,就是这样的人。虽然他们还是孩子,但毕竟也还是孩子。也许,面对大地,他们有调皮的时候;面对专制特权,也会有胡闹的时候;面对横行霸道和为富不仁,也免不了有混蛋的时候。但,这也正是孩子的天性,这不正是他的可爱之处吗?
在过去的一百年或三十年也许就这样了,但再过三十年或一百年,谁还敢断定他还会这样呢?我们的历史往回数才数出一个五千年来,但要是往前数呢,谁也不知道还能数出多少个五千年来。人类未来的文明的大厦就要靠法律、法制、法治来支撑,也只能靠法律、法制、法治来支撑。在哪个时候,谁还敢说律师还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吗?律师的可爱就在于他今天很调皮、很胡闹甚至很混蛋,但明天很壮实、很伟岸、很伟大,甚至能改写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历史。律师,就是这么可爱。
朋友,假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话,就请你去问问克林顿和布莱尔,最好是再顺便请教一下奥巴马!
邱旭瑜律师
2009年3月15日23时24分于深圳
可爱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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