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来仕途顺风顺水,从农村孩子熬到副厅级干部;他,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工作稳定儿子事业成功。可是,他却栽倒在金钱的脚下。昨日,荆门市人大原副主任李天贵,坐上了随州中院的被告席。李天贵在悔过书中写道:“我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三十年来,在党和人民的教育培养下,我从一名一般的工作人员逐步成长为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后来我逐渐变得自以为是,狂妄自大,目中无人,觉得只要工作能搞好,其他无关紧要,因此吃点、喝点、收点、打点小牌都没什么。由于思想的蜕变,胆子越来越大,私欲越来越重,甚至达到乱收钱财。每逢过年过节,都希望有人来跟自己拜年,巴不得下属来送红包,不来就是权威不够。这样一来一步步导致自己滑入不可自拔的罪恶深渊”。(2009年2月8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自中国新闻网)
大凡贪官,倒了以后,总要哭天喊地、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忏悔一番、检讨一回,而忏悔、检讨的经历和内容,常常又都是那么惊人的相似。基本上都是怎么怎么地从一个穷孩子经过不懈奋斗后而成长为一名地位显赫的领导干部,又是多么多么地不注意严格要求自己而变成了一个不受贿就觉得不过瘾、没人送礼就觉得权威不够,直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还不以为然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笔者无法想象也无法验证贪官的忏悔书是不是都发自肺腑、来自内心、源于良心发现、道德回归,但起码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当贪官失去了自由、没有了往日的光彩和风光之后,多少还是有点失落的。他们之所以感到失落,不是因为自己对不起党和人民的教育和培养,而是因为自己的被抓、被逮,有点冤枉、有点委屈、有点生不逢时。
曾有贪官这样坦言过,“无官不贪”。当然,这也许只是一种狗咬狗地发急和无赖,但是也正因为是出自贪官之口,所以也更令人毛骨悚然,让人不寒而栗。
好像还没有哪一个贪官在出事之前,敢叫嚣说“无官不贪”,也没有哪一个贪官在被抓之前,会忏悔说自己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自己,这从一个层面暴露了目前党内“身在贪中不知贪”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很多贪官,在其位时,考虑的不是如何谋其政,而是在其位如何谋其私、得其利,因此他们看不到自己一些丑行恶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相反还和别人进行比较,错误地认为,你能贪我就能沾、你能腐就就能败,于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身在贪中不知贪”。
官场有很多“潜规则”。比如,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调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官不打送礼的,狗不咬拉屎的……正是这些“潜规则”的存在,麻痹了一些官员的心,也成就了一些贪官的梦。而一旦这些“潜规则”变成“显规则”,并人人效仿、个个学习,就有点令人害怕和恐惧了。
贪官之所以能成其为贪官,不是一朝一夕就养成的。他必定有一个从小贪到大贪乃至巨贪的演变过程。而在这过程中,集体无意识和不作为,当是导致其从量变到质变的重要因素。因此,治国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只有使原则和规范都成为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才能使“潜规则”没有市场,使贪官污吏没有赖以生存的“土壤”。
知错必改、即知即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但是,对于贪官而言,知错未必能改、知法未必不犯法,是他们一贯的品行和德性。所以,贪官很会狡辩,也很能狡辩,只要不是点到其要害、切中其命门,他们一般不会轻易认罪,当庭翻供是他们惯用的把戏。当然,对于贪官的“忏悔”和“哭诉”,我们绝不能轻信,更不能被他们美丽的“谎言”所蒙骗,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以感情和人情行事。而更重要的是,必须加强对官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使其远离腐败,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和蔓延,而一旦他们犯罪了,也不能轻易放过,对其心慈手软,必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贪官污吏,同样也应该得而诛之。只有对贪官进行严惩,才是对人民的厚爱。反腐倡廉,的确是要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但是,对于已经证据确凿的贪官而言,如果相信其“眼泪”,很有可能换来更大的人民群众的“血泪”。我们允许贪官忏悔,但是,不能让似曾相识的忏悔书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我们身边“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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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曾相识的忏悔书能否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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