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 工作三十年丢了“干部”身份
本站 2009-1-14 23:11:00 发布者:[本报编辑]
职员诉求工行补回干部录用表及赔偿各项保险
晨报讯(记者 武新)认为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以下简称工行总行)弄丢了自己档案中的干部录用表,导致自己没有了“干部”身份,朱庄虹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补回此表,并赔偿自 己的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损失。昨天,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工行总行的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朱庄虹的诉求不属于法院受理范 围,这起案件已超过了诉讼时效。
朱庄虹说,他在1979年以招干形式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王府井分理处工作,属于第一批进入银行的高中生。此后,他先后在工 商银行北京分行王府井分理处、工行北京分行以及工行总行工作,从事的都是干部岗位。1995年,朱庄虹从工行总行以干部身份调出 。
“我看不到自己的档案,就一直以为自己是干部。”朱庄虹说,自己在此后去过的单位,都是以暂存档案方式来办理的,直到2001年 ,他进入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工作,但此时找不到招干手续。“工行东城支行开了丢失证明,我的档案才勉强被接收。”朱庄虹说 ,由于这个原因,从2001年起,自己在缴纳个人部分的各种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外,还要代单位缴费。
2007年4月,朱庄虹决定将档案转入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该中心根据档案内容认定朱庄虹为工人。朱庄虹十分吃惊, 询问其中的缘由。该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是干部必须有干部录用表。这时,他才知道自己的档案中缺了干部录用表。为了找回自己的 干部身份,他多次找到工行总行未果。最后,他找到自己进入人民银行的招干表复印件。于是,朱庄虹决定起诉,要求对方补回干部录用 表,并赔偿自己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损失共计2万余元。
“原告的两项诉求都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工行总行的代理人认为,原告认为自己进入人民银行是干部身份,应该向人民银行主张 权利,找回自己的干部身份,工行总行没法为其补回干部录用表。工行总行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昨天,此案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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