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频发的台风等自然灾害成为影响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浙江省力图通过保险手段来化解各类灾害对“三农”造成的损失,于2006年初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为期3年的“政策推动+市场运作+共保经营”的新型农业保险运作模式,紧接着又于年底全面启动了全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在政策性农村保险的广度和深度上都走在了全国前列。同时,浙江省依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积极建设农村保险网络,开拓商业保险农村市场。目前,浙江省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接近尾声,本人近日赴浙江省实地采访,调研浙江“三农”保险的运行情况。
农业险:农民不再靠天吃饭
“如果不是有保险,去年我可惨喽。”谈起去年10月的“罗莎”台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镇北村的张志根仍然心有余悸。去年台风登陆时,正是水稻生长的关键期,当时张志根承包的水稻中有30亩倒伏,台风过后又有20多亩水稻得了青枯病。“灾后共保体赔给我1万多元呢!保费是政府补贴的,如果以后政府不给交保费了,自己掏我也愿意的!”
张志根所说的“共保体”是浙江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而首创的独特方式:在浙的8家商业保险公司组建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共同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占最大股份的浙江省人保公司受共保体委托,具体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日常业务。
浙江省发改委综合体改处处长沈素芹表示,浙江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没有成功样本可借鉴,只能大胆探索实践。在长期调研的基础上,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建立‘政府推动+农户自愿+市场运作’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从3年试点来看,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平稳,农户参保积极性不断提高,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走出了一条政府能承受、农民有意愿、保险公司可经营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浙江省从2006年正式开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践,2007年试点县(区)从11家试点扩大到32家,直到今年扩大到全省所有有农业的县(市、区),可以说试点工作是稳步推进。在保险品种方面,浙江省选择了规模大、投入大、产出效益高的13个农产品作为试点品种。
虽然浙江全省范围内试点品种有13个,但是考虑到各地情况的差异性,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3+1+6”的选保模式:“3”指能繁母猪、奶牛、油菜三个品种,为必保品种,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所有农户;“1”指水稻,为必保品种;“6”指各地根据当地产业结构特点,选择总数不超过6种特色品种。这7个品种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省与县(市、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
3年来,共保体共向3万农户支付了1.3亿元的赔款,受益面占到参保农户总数的40%,无论从补偿额度和及时性上,都比以往有很大提高,达到了稳定生产、降低损失的政策目的。沈素芹表示,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3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已告一段落。浙江省能否在认真总结3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条款、扩大新险种、提高保障标准、完善各项服务、逐步建立广覆盖、多层次、科学高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防范体系,且拭目以待。
农房险:农民安居的保障
2007年,浙江苍南县龙港镇章良村连续遭受了“韦帕”和“罗莎”两次台风直接登陆袭击,共造成35户农户受灾,倒塌房屋140间。大灾发生后,县保险公司当天就赶到村里查勘定损,及时将全部赔款送到了农户手中,不到1个月时间全村80%的受灾农户都已盖好新房。去年初,浙江省遭受了百年一遇的雨雪冰冻天气,共造成4410户受灾,倒塌房屋6784间,而受灾农户在春节前就领到了保险公司送来的全部赔款,顺利度过春节。
农民自救能力增强,灾后能够及时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这一切都得益于浙江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发挥的效应。
因台风等灾害,浙江省每年都有大量农房倒塌,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政府救灾工作压力很大。据统计,1997—2005年,浙江全省农村共倒塌房屋40多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2006年11月,浙江省正式启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采用“政府补助推动+农户自愿交费+市场经营运作”的方式,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政策性农房险的经营业务,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以丰补歉、自负盈亏”。
浙江省发改委综合体改处处长沈素芹介绍,政策性农房险具有保险责任广、保障程度高、农户负担低的特点。台风、洪水、暴风暴雨等绝大部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农房倒塌都列入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责任范围,参保农户受灾后每间房屋最高偿付3600元,每户最高赔偿可达1.8万元,加上原有家庭储蓄,基本可以实现重建家园、恢复生活。保费方面,浙江省根据历年风险系数,将全省划分为两大风险区域,一类风险区域为温州等4个市,这一区域内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5元,其中农户交费5元,财政补助10元;二类风险区域为杭州等7个市,这一区域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0元,其中农户交费3元,财政补助7元。对农村困难户则实行全额补助。
据了解,从1982年开始,浙江商业保险公司已开展商业性农村住房保险业务,平均每户交纳保费20元、赔付1.3万元,截至2006年底,全省商业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率仅为0.62%。建立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后,农户保费负担更轻,自交保费从20元降低到3元—5元,只有原来的1/5,受灾后赔付更高,从原来每户1.3万元提高到1.8万元,提高了近40%。
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财产保险部副总经理何旭芳介绍,去年浙江全省参保农户985.46万户,参保率96.1%;今年全省共有1002.87万户农户参保,参保率达98.61%。去年全省农村住房保险共有16715户农户受灾,总赔付7351万元;今年截止到目前,全省共有受灾农户16727户,赔付6123.51万元。“为切实保障受灾农户利益,省里还建立了覆盖到乡镇的理赔工作网络,简化了传统理赔手续,加快理赔速度,基本做到在查勘定损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所有赔款都在三个工作日内送到受灾农户手中。”何旭芳介绍说。
浙江保监局副局长刘钢表示,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在抗灾救灾、重建家园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下一步将研究如何进一步丰富农房险产品,例如保险责任范围除了农房倒塌外,可能将房屋裂缝、地基下沉等也纳入到保险责任范围内。
建设农村保险网络 开拓商业保险农村市场
来到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仙人掌科技生态园区,呈现在眼前的是30多亩长得有半人高的仙人掌,株株郁郁葱葱,生机勃勃。园主陈卫锋从2001年开始种仙人掌,2005年麦莎台风过后,他的仙人掌全部被吹倒了,损失50多万元,2006年他投保了大棚险及附加农作物险。 “投了保险后,相关部门经常给我们手机发气象信息,灾害来之前都会通知我们。”陈卫锋说。
陈卫锋收到的这些服务信息,都是新仓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主任马伟冬发给他的,而马伟冬的信息都是平湖市气象局发来的。“我收到这些信息后,通过‘农民信箱’系统,将信息群发给农户,提前提醒灾害预防。除此以外,如果农户出了险,我还要通知保险公司,并做一些最基本的理赔协助工作和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马伟冬说。在浙江省,像马伟冬这样的“保险协助员”,遍布全省的各个乡镇。
浙江保监局副局长刘钢表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必须紧紧依靠农村基层组织。农业保险面广量大,理赔定损情况复杂。各级保险公司又缺乏在乡镇、村一级的工作网络,以及懂农技、定农损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此,要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特别是搞好农险理赔定损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农村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农业技术人员技术强、情况明、农业熟的优势,组建农险定损理赔专家小组,切实做好现场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确保参保农户灾后及时定损赔付、迅速恢复生产。
“除了开展政策性‘三农’业务外,努力开拓广泛的农村市场,也是我们正在实施的战略举措。”人保财险浙江分公司财产保险部副总经理何旭芳介绍,人保财险充分依托开展政策性业务搭建的政府资源平台,在乡镇设置农村保险服务站,在行政村聘任农村保险服务指导员,基本上实现了“乡镇有网点、村村有人员”,为开展各类农村保险业务和提供服务带来了极大便利。
借着浙江省政策性“三农”保险开展的春风,在农村铺设保险网络、积极开拓农村市场的不仅是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寿嘉兴分公司副总经理张世平说,开拓农村市场一直是中国人寿重要的发展战略,嘉兴公司充分发挥嘉兴市县域经济发达、城乡差别小的优势,建好建强农村营销服务部。截至去年8月底,他们已在全市53个建制乡镇布局了58个农村营销服务,实现了镇镇有网点的目标。大部分服务部都开通了内部局域网,具备基本的保单服务功能,这成了公司客户服务柜面的延伸柜面。
张世平介绍,人寿嘉兴分公司以农村营销服务部为依托,壮大营销员队伍,全市80%左右的行政村拥有了中国人寿的营销员,在全市乡镇范围内基本形成布局较为完善的农村营销服务网,为促进县域保险的发展、实现保险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除了乡镇的农村营销服务网的建立外,今年中国人寿浙江分公司还将服务网络推到了村级,出台了农村网点经营管理办法,在村一级建立农村保险服务专员队伍,出台了《农村驻村保险专员服务办法》,从各村招募保险服务专员,开展各村保险知识普及工作、客服工作和展业工作。
随着农村保险需求的不断开发,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将目光投向涉农商业保险这一领域,太平洋人寿嘉兴中支公司算是先行者。嘉兴太保结合嘉兴农村经济较为发达、农民有大量的短期贷款需求、农信社贷款额度连年增加、借款人因各种意外而导致农信社经营风险加大这一实际情况,自2003年底开办了针对农信社贷款农户的“借贷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填补了农村个人短期贷款市场无专用保险产品的空白。截至今年8月底,嘉兴太保已为35万余农户提供小额信贷保险,累计处理赔案100余起,给付赔款2000余万元。浙江人保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社会管理职能,积极介入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建设,为农村农民提供更为全面的保障,开办了嘉兴的保险服务村和农民自主创业保险,以及衢州、丽水的“新农合”及社保超赔保险等特色农村保险业务。
“三农”保险是个方兴未艾的广泛市场,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注重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建设和农村市场开拓,而浙江省也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其他涉农保险业务,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保险在金融服务“三农”中的重要作用。
对浙江农业保险的思考
浙江省“三农”保险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实惠,有几点感触最深。
浙江的经验告诉我们,农村保险市场是需要培育的,农村的保险需求和农民的保险意识是可以培育出来的。眼下各级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越来越重视,保险公司也对农村市场越来越关注。从浙江的情况看,此前农民不是没有钱去买保险,而是在他们的消费观念中没有树立起有关保险保障的风险意识。浙江省通过一年、两年、三年的不断推动,通过不断开发新品种,利用老试点带领新试点,以真实的事例、农民的现身说法、灾区现场理赔大会等多种方式,逐渐培育起了农民的保险意识。如今,保险公司把农村的保险网络基本建立起来了,农民利用保险来分担自己风险的意识也越来越强。
发展“三农”保险必须采取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使各级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在开展涉农保险的过程中相互协调。
要充分调动商业性保险企业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的积极性,各级政府及财政、税收、银行等职能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这样才能形成政策性“三农”保险与商业性“三农”保险相互结合、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局面,才能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全方位、强有力的保障。以浙江为例,为分担共保体的风险,浙江省实行全省范围内农业保险风险责任在当年全省保费5倍以内的封顶方案。全省农业保险赔款在当年农业保险保费2倍(含)以内的,由共保体承担全部赔付责任;赔款在当年农业保险保费2—3倍(含3倍)部分,由共保体与政府按1∶1比例承担;赔款在当年农业保险保费3—5倍(含5倍)的部分,由共保体与政府按1∶2比例承担。政府承担的超赔责任由省与县(市、区)财政分担,分担比例参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执行。
浙江省用了近三年时间,在促进“三农”保险发展方面,走出了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新路,可以说是比较成功的。这几年,不少地方相关部门人员到浙江来考察、学习。需要指出的是,在开发“三农”保险市场的过程中,无论是在网点布局、产品费率、队伍建设与管理、业务管理、客户服务、营销模式、宣传方式、风险控制,还是政策扶持力度、监管方式等诸多方面都不能套用一种模式,必须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因地制宜措施,这样才能推动“三农”保险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