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签署税收协定关于抵免规定一览表
消除双重征税规定 |
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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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从下列国家取得所得已征税款在中国按限额抵免 |
包括间接抵免(条件:股份10%) |
日本、美国、英国、法国、比利时、德国、马来西亚、挪威、丹麦、新加坡、芬兰、加拿大、瑞典、泰国、意大利、荷兰、捷克、斯洛伐克、波兰、澳大利亚、保加利亚、巴基斯坦、科威特、瑞士、塞浦路斯、西班牙、罗马尼亚、奥地利、巴西、蒙古、匈牙利、马耳他、卢森堡、韩国、俄罗斯、印度、毛里求斯、白俄罗斯、斯洛文尼亚、以色列、越南、土耳其、乌克兰、牙买加、冰岛、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苏丹、葡萄牙、爱尔兰、克罗地亚、阿联酋、巴新、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突尼斯、墨西哥、 |
不包括间接抵免 |
新西兰、亚美尼亚、乌兹别克斯坦、南斯拉夫、老挝、埃及、南非、菲律宾、摩尔多瓦、马其顿、塞舌尔、巴巴多斯、古巴、哈萨克斯坦、阿曼、伊朗、巴林、吉尔吉斯斯坦、委内瑞拉、斯里兰卡、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格鲁吉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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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下列 国家协定规定居民境外所得税款互相给予饶让抵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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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饶让抵免: 马来西亚、泰国、保加利亚、印度、毛里求斯、南斯拉夫、巴新、马其顿 塞舌尔、古巴、阿曼、突尼斯、古巴、斯里兰卡(期限至2015年)、墨西哥 多哥、摩洛哥 投资所得定率抵免: 意大利(股息:10%;利息:10%;特许权:15%) 捷克(股息:10%;利息:10%;特许权:20%) 巴基斯坦(股息:15%;利息:10%;特许权:15%;技术服务费:15%) 塞浦路斯(股息:10%;利息:10%;特许权:10%) 马耳他(股息:10%;利息:10%;特许权:20%) 韩国(股息:10%;利息:10%;特许权:10%) 越南(股息:10%;利息10%;特许权:10%) 牙买加(股息:5%;利息:7.5%;特许权:10%) 葡萄牙(股息:10%;利息:10%;特许权:10%;期限至2008年) |
韩国:股息受益所有人必须为缔约国对方居民公司并且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税率5%,也按10%抵扣。意大利:对使用对方机器设备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税率为7%,特许权抵扣: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