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信访“绿色通道”才是治本之策


建立信访“绿色通道”才是治本之策


     今天,笔者在敬亭论坛上看到《中央将接访上升为“规定动作”提出“最低标准”》的文章。 

    文中的大意是:“中央于最近提出要求,各地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还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了解社情民意,推动中央决策部署,督导解决信访问题”。这也就是文中所说的“规定动作”和“最低标准”。

    读完全文,笔者以为,在信访工作中,中央提出的要求固然很好,但仍属治标之术,并非治本之策。

  
    为何如此说呢?笔者以为,信访的治本之策,就是要建立信访“绿色通道”,让人民群众的“愿望与情绪”毫无阻碍地通到中央。只有有了这样的信访“绿色通道”,中央才能及时了解民意,地方政府才会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中央、地方、人民群众三者才会心意相通,才会和平共处,国家才会兴旺发达。

     以上设想,并非空穴来风。因为,几十年的信访工作演变,无论是谁,都会认识到,如今的信访案件越来越多,信访工作量越来越大,信访矛盾越来越突出、尖锐的事实。

     其实人们也清楚,这几年,中央非常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上升到了“法律高度”,制订了《信访条例》。此后,又实行地方官员“大接访”、“下访”制度,努力让地方官员与人民群众“面对面”。然而,就是做到这样了,信访工作又如何了呢?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情绪”满足、释放了吗?回答并非令人满意。

     因为,这几年信访工作的事实也表明,就是中央为信访工作出台了《条例》,制订了“大接访”制度,但是,人民群众的矛盾依然突出,问题一样得不到妥善解决。进京上访者、越级上访者依然不减,有时还会发生群体性事件。为何?就是因为,我们一些地方官员,有的对信访案件不依法处理,或是无法可依而又不酌情处理;有的不够重视信访者;有的还采取欺骗手法糊弄信访者;有的由于不会处理问题而让矛盾激化了。

     一些地方官员之所以会这样做,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案件是“老信访案件”,就是有《信访条例》又如何?有“大接访”制度又如何?问题还是原来的问题,地方官员心里也都清楚,都是无法解决的问题。然而,对于信访群众来说,乡里解决不了的,就会到县里去上访,县里解决不了的就要到市里、省里去,有的干脆进京上访。可是,这样一来问题又来了,中央要求把信访“矛盾”解决在基层。基层官员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怎么办?唯一的办法就是采取“堵”和“严控”,不让信访者越级上访、进京上访。长此以往,地方官员和当地群众的矛盾也就越发加深,有时还难以调和,甚至发生冲突事件。

     另一方面,地方官员都有“零时”观念,因为他们在一个岗位上一年、二年、三年都会提升,所以“走马灯”官员的普遍存在,也就成了信访工作力度大降的主要原因。这样,基层矛盾不仅难以化解,而且还会日积月累,越积越深。 

    比如,一些历史遗留的信访案件的形成,不都是因为前任的前任的前任的官员“打太极”,才会有后任的后任的后任的官员“踢皮球”。 而这样的案件如何处理呢?说实话,就是“大接访”面对面,也是解决不了的。

     所以,有以上几种情况的存在,要想彻底解决信访的根本问题,就必须寻找信访的治本之策,即:建立信访绿色通道。只有有了信访绿色通道,才会让矛盾得以化解,也能让矛盾化解在基层。

  
   因此,笔者以为,信访绿色通道的建立必须具备以下六点:

    一、必须建立登记联系制度。对进京上访者,国家信访局要代表中央领导做好信访者的登记工作,并且记下信访者的联系电话。做到随时随地都能与信访者联系上。

    二、国家信访局必须向全国人民公布信访联系电话,以便于信访者的查询。

   三、对返回各省市县办理的信访案件,国家信访局要定期了解、检查,并督促办理。 


    四、国家信访局要定期在媒体上向全国人民公布解决了的信访案件。

    五、对阻止信访者进京上访的要严肃查处,官位撤到底。

     六、国家信访局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暗访,体察民情民意;了解信访渠道是否真正畅通无阻了。

     从以上六点来看,建立信访绿色通道,对防止地方官员腐败的发生也有很大的作用。因为,当一些群众掌握了证据后,他就可以直接进京上访,为反腐败立功。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以为,只有建立信访绿色通道,才能改变当前信访道路不畅的局面,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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