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停水,是否需要亡羊补牢?
周仕凭
对于江苏的环境问题,我做过多次调查,并写了多篇文章,在我从业的媒体公开发表,如《苏北化工园 考验政府环保能力》、《壮士断腕 能否打造清水走廊》、《江苏治污 能否突破重围》、《江苏绿色化工进行时》等,况且, 2006年7月28日,在江苏省射阳县盐城氟源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22人死亡、29人受伤)后,我还于29日来到现场,目睹了惨不忍睹的场景,记录了这一血的教训,2007年5月,我还大胆预言——江苏沿海,将成化工重灾区。
所以,当我2月20日上班后,QQ弹出“盐城自来水停水”时,我只是漫不经心的瞄了一眼:“2月20日早晨开始,因为自来水出现异味,江苏省盐城城西的盐都区、亭湖区、新区、开发区等地区发生大范围断水。经过一天的排查,盐城环保部门已经初步确定,是一家化工厂泄漏导致城西水厂水源被酚类物质污染。”作为环保新闻工作者,不是我不关心这条消息,而是我知道,这种事情在“化工大省”的江苏绝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直到今天,也就是2月25日下午,我和南通市一位环保从业人员聊天,他问我:“盐城的水污染事故,让你想到了什么?”我回答:“实话说,我还真的没想。”后来我反问他:“你想到了什么?”他说:“环境监管难在哪儿?出了这样的事,环保又是替罪的,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多少年了,这些企业关不了搬不走,因为什么?或许我很肤浅,只是我真的为基层一线的环保人叫冤,不是我们不作为,是当地政府不作为”。
听到这里,我真的如醍醐灌顶,一下子清醒了起来。早在2007年11月14日,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就说,到2008年底前,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指标达标率要达到100%。他特别强调“要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工业园区、重点行业的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08年12月24日,已经升格为环境保护部部长的周生贤又强调:加大保障饮用水安全相关规划的实施力度;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和人为活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发生危及群众饮水安全的重特大水污染事故。 而早在2007年8月31日,《江苏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就通过专家评审。
为了保障百姓的饮用水安全,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国家不仅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也投入了巨资。为什么这些举措没有落到实处?我认为与当地政府一些“官老爷们”的政绩观不无关系。
据媒体同仁“天下兴亡”爆料:为了真实记录这次水污染,他写了“4000洋洋洒洒的文字配上视觉冲击力大的图片,足够整版的深度报道。23时45分,y报总部接到我们的稿子半小时后,编辑不无遗憾地在QQ里说话:“接到上级领导的指示,盐城水污染的稿子明天不发,只发盐城市委宣传部的通稿。”“尽管下午国内外的媒体纷纷报道了盐城水污染事件,人民网也被‘打招呼’了,对相关新闻封杀或推迟报道了。”“他们以‘顾全大局’为由,能玩命地掩盖一切事实真相。和官老爷们的实际利益相抵触,新闻背后所呵护的老百姓的利益又值多少钱?”
网友“黄羊滩”也在博客中写道:江苏盐城受污水厂在停水70个小时后,开始蓄水并恢复生产,“像赶集一样买矿泉水”的居民们或可免于干渴的威胁。当地媒体用我们一向很习惯的乐观笔调写道:“今天,汩汩清泉将通过供水管网重新流向千家万户。”与“汩汩清泉”相对应,此前,涉嫌向饮用水源地偷排污水的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两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水厂恢复生产,红色警报解除;肇事企业法人及生产厂长的被刑事拘留,也意味着这起极为严重的城市饮用水危机事件进入了问责阶段。下一步,将进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的法定程序。相信政府会给百姓一个说法,盐城20万遭遇断水之苦的居民,或可稍稍纾解一下郁积多日的怨愤和焦急。但是,如此一场波及甚广、性质恶劣的水危机,能够一抓污企负责人就能了事吗?
盐城城西水厂受有毒化学物污染,并非一时一事的简单直接反应,而是由来已久,是长期污染治理乏力的一个临界爆发。媒体调查得知,早在2005年,这个“标新化工”企业就曾向饮用水源地偷排污水,造成水源污染,曾被有关部门处罚;2008年,盐城市人民政府也曾对该企业实行“重点整治”。那么,处罚何以无效、整治为啥失灵?个中的情由不免耐人寻味。
我理解,处罚无效可能是由于行业主管的“以罚代管”。污染企业只要按照罚单缴纳足够的罚款,剩下的事情如是否向饮用水源地排污、污水处理厂是否正常运转等等,再也无人过问。在这种情况下,罚单其实就是赎买管理部门默许的通行证;而处罚和被处罚的行为,则是潜规则下双方的一种权钱交易。长期以来,很多地方对于污染企业的管理、管制,就是采取这样心照不宣的方式。
而整治失灵则是因为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名义下的“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随着江苏省新一轮沿海大开发的启动,化工产业逐渐成为盐城的支柱产业,大批浙江、上海、苏南等地淘汰的化工企业被“招商引资”过来。在这样的发展势能之下,所谓对污染企业的“重点整治”很难说力度有多大。如果不是城区20万人无水可喝,地方政府恐怕依然还在年年整治年年走过场呢。
2月23日的中国青年报也证实了政府求发展的急功近利,“盐城各区县都有化工园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河流众多、环境容量大成了政府向企业家推荐的一个重要优势。”在这样的管制困境之下,化工产业园区附近村民哀哭稻子被熏死,无济于事;有村庄癌症患者人树增多,死亡年龄降低,也无济于事;直到半个城市停摆,水危机出现,事情才真的呈现出一点点转机。
污染企业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固然是盐城处理水危机事件极为重要的一步,但政府不能一抓了事,应该深刻反思政府多年来一以贯之单纯追求GDP的发展模式, “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是最大的民心工程,政府责无旁贷。”地方环保部门也要改变“以罚代管”的做法,涉及执法犯法的,纪检部门当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我们非常担心,这个事件一旦走向刑事案件,也就等于事情已经过去了。为了让老百姓永远的喝上汩汩清泉,不再像赶集一样抢购矿泉水,不再为被污水熏死的稻子哀哀哭泣,不再在恐惧中束手等待下一次灾难降临,我们希望盐城严惩肇事企业负责人只是这些愿景的一个小小开头,刚刚破题儿。下一个被问责的,除了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人之外,还有一味发展罔顾民生的发展路径。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盐城停水,是否需要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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