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时候接到仲裁处的电话,说是被申请人补交了一份证据,请我去仲裁大堂那边去签收一下。
过了半个小时,我去到那,问了办事人员,取了证据,我看到的是5个月份的考勤卡的复印件,分别是08年3月,还有后面几个月的考勤,都盖了公司的公章,上面全是双休,每上5天休2天,看了后,我发了半天呆,太厉害了,这如今什么都能造假,对方有公章,对方还有那么多员工,想怎么制造考勤卡就怎么造咯,我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办?只是看笔迹像文华的刘煜志小姐的笔迹,因而对她很是生气。什么世道?这就是所谓的世道吧,什么都能造假。在咨询了学者甲的意见之后,我决定明天去仲裁处提交我针对这份证据的质证清单,并且提出伪造证据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把以前的质证也一起写上去,因为仲裁处还没收过我的质证清单,昨天我想给那个赖全,他一句你什么都不认嘛,那还提交什么质证清单,我现在觉得很恶心,法律程序来的嘛,质证清单能少么?不能少的。还有就是公司放我假的事情,我想后天应该是不能回去上班了,但是我有个疑问,担心公司以我旷工为由将我除名了,这样我的经济补偿金就这样被他们黑了,所以明天也要将此事告知仲裁员刘疆,或者书记员赖全,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处理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