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06号,无形资产(上)


 

  目录

  第一节 无形资产概述

  第二节 无形资产初始计量

  第三节 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第四节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第五节 无形资产的处置

  
  正文

  第一节 无形资产概述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人发展,知识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加强对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与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著,《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准则)规范了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有助于企业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价值和核心竞争力。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相对于其他资产,无形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一)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无形资产通常表现为某种权利、某项技术或是某种获取超额利润的综合能力,它们不具有实物形态,看不见,摸不着。比如,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企业的有形资产例如固定资产虽然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其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与无形资产不同,固定资产是通过实物价值的磨损和转移来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而无形资产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自身所具有的技术等优势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不具有实物形态是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征之一。

      某些无形资产的存在有赖于实物载体。比如,计算机软件需要存储在磁盘中。但这并不改变无形资产本身不具实物形态的特性。在确定一项包含无形和有形要素的资产是属于固定资产,还是属于无形资产时,需要通过判断来加以确定,通常以哪个要素更重要作为判断的依据。例如,计算机控制的机械工具没有特定计算机软件就不能运行时,则说明该软件是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则该软件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如果计算机软件不是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则该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无论是否存在实物载体,只要将一项资产归类为无形资产,则不具有实物形态仍然是无形资产的特征之一。

      (二)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认为其具有可辨认性: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用于出售或转让等,而不需要同时处置在同一获利活动中的其他资产,则说明无形资产可以辨认。某些情况下无形资产可能需要与有关的合同一起用于出售转让等,这种情况下也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

      2.产生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如一方通过与另一方签订特许权合同而获得的特许使用权,通过法律程序申请获得的商标权、专利权等。

      (三)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无形资产由于没有发达的交易市场,一般不容易转化成现金,在持有过程中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情况不确定,不属于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内容

      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一)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二)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它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非专利技术一般包括工业专有技术、商业贸易专有技术、管理专有技术等;

      (三)商标权

      商标是用来辨认特定的商品或劳务的标记。商标权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四)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著作权包括作品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还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五)特许权

      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企业使用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特权,如水、电、邮电通信等专营权、烟草专卖权等等;另一种指企业间依照签订的合同,有限期或无限期使用另一家企业的某些权利,如连锁店分店使用总店的名称等。

      (六)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行政划拨取得、外购取得及投资者投资取得。   

      三、不属于无形资产准则规范的其他无形的资产

      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无形资产准则着重解决了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尤其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要求有条件资本化,同时对无形资产持有期间的后续计量进行了规定。

  第二节 无形资产初始计量

      一、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通常是按实际成本计量,即以取得无形资产并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对于不同来源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构成不尽相同。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成本

      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包括使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专业服务费用、测试无形资产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费用等,但不包括为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也不包括在无形资产已经达到预定用途以后发生的费用。

      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后所发生的支出,不构成无形资产的成本。例如,在形成预定经济规模之前发生的初始运作损失,以及在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之前发生的其他经营活动的支出,如果该经营活动并非是与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必不可少的,则有关经营活动的损益应于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而不构成无形资产的成本。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如付款期在3年以上),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即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这是因为,企业在发生这项业务的过程中,实际上可以区分为两项业务:一项业务是购买无形资产;另一项业务实质上是向销售方借款。因此,所支付的货款必须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根据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要采用现值计价的模式,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

      (例7—1)某A上市公司20×6年1月8日从B公司购买一项商标权,由于A公司资金周转比较紧张,经与B公司协商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款项。合同规定,该项商标权总计6 000 000元,每年末付款2 000 000元,三年付清。假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10%。为了简化核算,假定不考虑其他有关税费,其有关计算如下:


           无形资产现值=2 000 000×(1+10%)-1 +2 000 000×(1+10%)-2 +2 000000×(1+10%)-3=4 973 800(元)

      未确认融资费用=6 000 000—4 973 800=1 026 200(元)

      第一年应确认的融资费用=4 973 800×10%=497 380(元)

      第二年应确认的融资费用=(4 973 800—2 000 000+497 380)×10%=347 118(元)

      第三年应确认的融资费用=1 026 200—497 380—347118=181 702(元)

      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4 973 8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1 026 200

      贷:长期应付款    6 000 000

  第一年底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000

      借:财务费用    497 38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97 380

      第二年底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000

      借:财务费用    347 118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47 118

      第三年底付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000

      借:财务费用    181 70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81 702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人账。

      (三)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成本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成本的确定及具体处理参见本书第十二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第十三章“债务重组”的相关介绍。   

  (四)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人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作为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五)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成本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的无形资产应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而且合并中确认的无形资产并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无形资产,只要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购买方就应在购买日将其独立于商誉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

      1.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则应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取得一般有以下途径:

      (1)活跃市场中的市场报价,该报价提供了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最可靠的估计。恰当的市场价格一般是现行出价。无法获得现行出价的情况下,如果类似交易的最近交易日和资产公允价值估计日之间的经济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则可以类似交易的最近价格为基础来估计公允价值。   

      (2)如果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则其公允价值应按照购买日从购买方可获得的信息为基础,在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公平交易中,为取得该资产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无形资产预计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等。

      2.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本身可能是可以单独辨认的,但其计量或处置与有形的或无形的资产一并作价,如天然矿泉水的商标可能与特定的泉眼有关,所以不能独立于该泉眼出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无形资产及与其相关的资产各自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则应将该资产组(即将无形资产与其相关的有形资产一并)独立于商誉确认为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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