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惠民工程”真正名至实归


    国家三令五申要求严格控制修建政府办公楼,而记者近日在江苏省灌南县采访发现,投资上亿元的所谓惠民工程——市民文化中心,建成后却是县政府豪华办公大楼。“惠民工程”成了该县违规修建机关办公楼的幌子。(2009年2月18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自经济参考报) 

    “惠民工程”姓什么?从字面上理解,惠民工程当然应该姓“民”,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而实施的项目、工程、事业。但是,不知怎么搞的,“惠民工程”常常被当政者人为地穿上了“官”衣。灌南县投资上亿元的所谓惠民工程——市民文化中心,建成后却是县政府豪华办公大楼。当地市民恍然大悟:这个市民文化中心项目原来姓“官”不姓“民”,“惠民工程”不过是县政府建政府办公大楼的幌子。 

    如此荒唐、荒诞的事情,其实不仅仅是灌南一家才有。纵观各地“白宫”般、“天安门”式的豪华办公楼一个接一个拔地而起,在国家三令五申要求严格控制修建政府办公楼的“高压”、“红线”下,有几家不是盗用所谓“惠民工程”而上马、实施、建设的呢? 

    不过,仔细想来,一切又都在情里之中。 

    首先,“惠民工程”的名字本来就是官方起的,本身就带有某种程度的“官意”。君不见,什么“惠民十项工程”、“惠民二十件实事”等等,基本都是出自政府文件、领导口中,有几个小老百姓将这些名字记在本中、挂在嘴上的。当然,“惠民工程”中,确实有很多是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有着密切关系、惠及万民的好事、实事。但是,不可否认,在以数字为实绩评价和考核重要标准为主体的官场,“惠民工程”中,也难免会有一些“挂羊头卖狗肉”、披着“官衣”的假项目。因为那些所谓的“惠民工程”项目都是当官的定的,老百姓想不听、不看、不受都不行。 

    其次,“惠民工程”实施的主体常常不是人民群众,也就难以保证“惠民工程”不被官方操纵。按理,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但是,好多城市建设项目,又不可能真的由老百姓自己来建设和管理,必须要有政府和官员来替老百姓来行使职能。而很多与城市建设有关的所谓实事项目,从立项到上马,都只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领导决定甚至是极个别领导的一己之见、一人指挥,老百姓有时连起码的知情权、监督权都没有,又怎么能保证“惠民工程”名至实归,真正为老百姓所共享呢?也正因为“惠民工程”中带有某些长官意志,有关部门在实施和推进的过程中,也就顺理成章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自我审批、自我建设,而让好多未经合法审批的,甚至根本就是劳民伤财的假“惠民工程”项目“巧妙”过关。 

    第三,“惠民工程”到底算不算“惠民工程”,究竟惠了多少民,不是老百姓能决定得了,也就难以保证一些假的“惠民工程”不被涂脂抹粉。灌南县“市民文化中心”由行政主楼和辅楼等建筑组成,总建筑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是该县“建设史上单体规模最大、功能配套最全、建设标准最高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记者看到,由主楼与辅楼组成圆弧状县政府办公大楼,在夜幕下巍然矗立,流光溢彩。大楼前的广场由景观河、景观桥、亲水平台、音乐喷泉等23项工程组成。但是,就是这样一栋政府办公楼,在2008年灌南县50年县庆时,该工程竟被列入该县主要“惠民工程”之一。而老百姓除了生气和看笑话,毫无办法。 

    第四,对“官”样的“惠民工程”纠偏和问责的力度不够,也是导致“惠民工程”常常姓“官”不姓“民”的主要推手。在问责制还不是很健全的今天,领导的决策失误而导致项目盲目上马,常常会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拿变样修建豪华办公楼来说,有多少决策者、实施者,真正被严肃问责的,发现了问题,往往是严肃整改,但是整改得怎么样通常是不了了之,即便有一些撞到枪口、风头上而被免职的,说不定过一段时间又会重新得到使用或任命。如此的问责疲软,导致了一些官员打着改革和惠民的幌子,而大干快上各种各样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新时期我党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和现实需要。但是,“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必须始终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支持不支持,作为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那些打着“惠民工程”和其他幌子建豪华办公楼,是违规建设政府办公楼的“变种”,如此“挂羊头卖狗肉”,是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规避了上级监管,这应当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注意,否则将使国家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的政策规定成为一纸空文,也会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失去信心而感到伤心、寒心、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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