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解放前夕参加革命,五十年代调开原县工作。母亲和祖母带着我们兄妹六个始终在农村生活,是农业户口,吃农业粮。1960年秋,父亲要把我们全家户口从辽西农村迁到开原,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农转非”。
当时农转非的手续非常复杂,首先要拿着迁入地公安部门的“准迁证”及相关证明,到公社、大队办理粮油关系。那时农村吃“大锅饭”,粮油都由生产队统一管理。于是,生产队就把我们全家的口粮拉到公社粮库卖掉,然后开个收粮证明,再到公社粮管所转粮油关系,这些手续办完,就算“农转非”了。
1964年春,父亲从农村调到县城,我们全家又进行第二次转粮油关系,而这次则叫“乡进城”,是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当然,只要户口能进城,粮油关系自然而然就进城了。不过,那时的乡进城难度很大。我们随父亲工作调动进城是无可非议的,但因为我头年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第二年考上了),进城年龄受到限制,最后经县公安局长批准,才得以放行。
进入改革开放年代,粮油市场已经开放,粮票、油票已经成为历史,转粮油关系已经成为了老年人的回忆。特别是近几年来,城乡户口改革也逐渐到位,现在只要有直系亲属在城市定居,农村人口就可以进城投亲;如果能按相关规定在城市买房定居,农民也可以把户口迁进城里。一个困扰人们多年的大难题,终于解决了。从此以后,人们再也用不着为“农转非”和“乡进城”而大伤脑筋了
“农转非”与“乡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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