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三角洲上升为国家战略


  黄河三角洲上升为国家战略

  作者/何奇阳

  据了解到,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审议并获得原则通过,将于近日公布实施。“黄三角”的开发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发展区域经济的战略部署。“黄三角”范围将包括山东省的东营市、滨州市全部及潍坊市、德州市、淄博市、烟台市部分地区,共19个县(市、区),陆地面积2.65万平方公里,约占山东全省面积的六分之一,济南和青岛不在范围之内。

  《规划》对“黄三角”的定位是:建设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区,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增长区域。据悉,该区域主要经济指标将获得迅猛增长。去年,该区域地区生产总值为4756亿元,预期到2015年达到9300亿元,预期2020年达到15000亿元。

  尽管缺乏大城市作龙头,黄河三角洲开发将以东营、滨州、潍坊、莱州四大临港产业区为主体,划定约4400平方公里的范围作为率先突破区域,作为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作为中国最后一个待开发的大河三角洲,预料“黄三角”将吸引上万亿元资金的重点开发。

  《规划》如此定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区,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增长区域。

  “目前区内拥有未利用地近800万亩,人均未利用地0.81亩,比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平均水平高近45%。未利用地集中连片分布,另有浅海面积近1500万亩,黄河冲积年均造地1.5万亩,随着沿海风暴潮防护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土地后备资源还将逐步增加。”《规划》这样描述。

  上述山东省相关人士认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后发优势突出,土地面积超过天津滨海新区的10倍,仅未利用地,就达到滨海新区总面积的2倍多,有必要、有条件、有机遇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建设。

  “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证和节约用地制度的前提下,适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方式。”《规划》这样描述黄河三角洲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这也是该区域最大的优势之一。

  “实行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使用未利用地的建设项目,国家在安排用地计划时予以倾斜。鼓励对宜农土地后备资源进行开发,新增耕地在保证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允许在省域内用于占补平衡。”《规划》中说。

  相关资料表明,黄河冲击每年为该区域新造地超过1.5万亩。这些都是新增的“未利用”土地。可以说,只要黄河不断流,该区域的土地资源就将持续增长。

  建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规划》称,该区域将形成“四点”、“四区”、“一带”的布局框架。“四点”是指东营、滨州、潍坊港和莱州港区,“四区”是指东营、滨州、潍坊北部、莱州四大临港产业区,“一带”是指以四个港口为支撑,以四大临港产业区为核心,以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和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为节点,形成环渤海南岸经济集聚带。

  去年4月,山东省曾出台政策,在“十一五”期间,山东将在该地区规划投资15000亿元左右,约占全省总投入的20%。

  但此次国务院审议并通过的《规划》中没有涉及具体的投资数额。

  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曾设立800亿元渤海产业基金,黄河三角洲开发也将设立类似基金。

  《规划》称,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该区域将建立黄河三角洲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同时,该区域也将谋求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此前,山东省政府曾出台《意见》,将由山东省政府和省直大企业以及区域相关各市(县、区)和区内大企业共同出资,设立黄河三角洲开发基金。在此基础上,吸纳金融资本、产业投资资本、市场流动资金和国外战略投资,逐步扩大规模,争取设立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