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被征地农民可自主选择两类养老保险政府最高补贴7200元


  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是一直困扰各级政府的老大难问题,也是造成干群矛盾大、群众上访多的重要原因。贵阳市有关部门积极地进行了探索。

         据悉,该市将从2010年1月1日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凡征收农民土地的单位,必须为年满16周岁以上(在校生除外)的被征地农民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手续。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养老保险均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政府补助最高可达7200元。选择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由个人选择其中一档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应缴费总额;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征地时上年度起历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费率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应缴费总额。

  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承担费用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作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依据;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政府承担费用外,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应缴费总额的40%记入个人账户,其余60%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这一办法有效地化解了推进城镇化与失地农民利益保障的矛盾。值得各地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