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北)恩施州原州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希宁(副厅级)涉嫌受贿630余万元—案,在荆州市中级法院开庭。据介绍,吴希宁是我省近年来查办受贿金额最大的厅官。(16日长江日报)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12/16/content_12654098.htm
据报道,吴希宁在恩施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下属贿赂110余万元,为26人满足升官要求。其中,1999年1月至2006年12月,吴希宁将恩施市民贸局下属创元物业公司经理的章言,提拔为恩施市民贸局局长、恩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恩施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恩施市副市长。章言先后11次送给吴希宁10万元。等等。
吴希宁卖官受贿,自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人们想问的是,吴希宁卖出去的那些官帽怎么办?是让那些买官者继续戴着还是把它们摘去,甚或追究他们的行贿责任?之所以发出这样的疑问,因为此前披露的不少买官卖官交易中,往往卖官者倒台了,买官者却大多安然无恙,吴希宁卖出的26顶官帽会不会也同样的幸运?
卖官者落马而买官者不倒,不但使得买官成本小,风险弱,难以有效震慑后来者,遏制卖官鬻爵歪风;而且,买官者作风、能力、品性等值得打个问号,让他们混在干部队伍里,特别是在领导岗位上,给队伍素质和各项事业可能带来的危害可想而知;同时,买官者官帽不摘,他们完全可能为了收回买官成本而效仿卖官模式,从而难免恶性循环。
另外,让买官者逍遥法外,卖官者影响力难除,不利于反腐败的深入推进。买官者往往会利用现有的职位和权力,为落马的卖官者提供种种便利或庇护,从而玷污法律的严肃性。不久前有报道说,武汉某高校校贪入狱后,其妻探监仍能享受到校方提供的专车,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因此,对于买官卖官类贪腐案件,不应仅仅惩处了卖官者就划上句号。
宣传部长栽了,卖出的26顶官帽咋办?
评论
3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