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南方报网社论中所说“防止突击花钱的文件或指示”以及“每年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年复一年地上演,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说清楚我们国家的预算软约束的问题为何不能解决。
所有门派的政治经济学都认定现代政府是公营部门,政府的财政应该是公共财政。而像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其财政模式正从国家财政转变到公共财政。财政是庶政之母,是基础,但也是常常被争论的表象问题。公共财政的背后有独特的制度支撑,缺失了这些支撑,公共财政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这里面有三个问题:一是政府现代化问题;二是辅助性原则的确立;三是公共财政原则的落实。
政府现代化的阶段决定了不同的政府组织原则。处于现代化第一阶段的政府,其组织原则是全能式的,权威决定一切,层层向上负责,向下行政。处于现代化第二阶段的政府,其组织原则是辅助式的,层层向下负责,公民自主治理,政府处于帮衬的辅助地位,只有在不适用自主治理或者公民自主治理出现困难时,政府才应民众的要求介入进来。辅助性原则落实到财政领域,就有了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是以支定收,即民众批准政府办多少事情政府就收多少税。而中国的政府现代化过程才刚刚起步,国家财政是以收定支,即收多少钱花多少钱,不够花就产生大量财政赤字。民众批准不批准都挡不住政府花钱。公共财政本身的具体原则是:一是没有代表不纳税;二是没有退税不纳税。前一个原则只能在宪政框架下才能产生,即不经过民选民意代表的讨论,不经过民意代表的同意,公民有权不纳税。后一个原则是,税金只能用于代议制机构批准的政府开支,多出部分必须以现金形式退还给纳税人。同时低于平均收入的纳税人也应该得到全额退税。
很显然,在既有的制度框架内,中国的政府部门每年年底突击花钱不是没人管,是真的管不了。公共财政的理念还将长期停留在纸面上,白纸黑字的原则还将长期成为空口白牙的口水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