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盛大再一次相关多元化


坊间热传盛大收购酷6,这一子落下,陈天桥已棋至中盘。
  盛大不是一家游戏公司,盛大网站上,也明明白白写着自己的愿景:“世界领先的数字出版商”——这是众多互联网企业中,少数几个清晰可信的愿景之一。
  盛大兴于网游,以笔者估计,也正是网游把版权意识深深烙入了陈天桥的脑海:2001年,陈天桥获得韩国Actoz公司的《传奇》在大陆的代理权;2002年,对盛大当年的收益,有一句最形象的描述:一举超过了三大门户的收益之和;2003年,韩国方面因为代理费问题拒绝与盛大续约,陈天桥不得已妥协;2004年,陈天桥挥剑上游收购了《传奇》的母公司Actoz,并从此在网游领域走上了自主开发的道路。
  因为版权在他人手中,日进斗金的日子就可能随时沦为记忆,这是陈天桥不能接受的。因网络游戏,而网络小说,而数字音乐,而网络视频,陈天桥可谓举一反三。而上述四项的版权之间也并非独立存在的,根在网络小说。
  盛大通过收购起点中文、湛江文学和红袖添香,获得了网络小说领域约95%的市场份额,小说版权更是不可胜数。其中的畅销小说,盛大除拥有出版权之外,还拥有影视、游戏的改编权。如此,网络小说的版权,就可以从创意上滋养网络游戏和网络视频。以网络视频为例:盛大首先拥有原著小说,小说改编为剧本,剧本拍摄成片(盛大试图参股华谊兄弟未果后,已于2009年11月12日与湖南电广合资成立盛世影业),而收购酷6,就为影视片源解决了发行渠道,可以说,盛大在视频领域的产业链已经打通。
  之所以说盛大今日已棋至中盘,是因为旗下华友世纪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盛大通过互联网获取了版权,华友世纪则可以把盛大的版权资源的作用复制到无线互联网领域,如此,盛大将会形成一份版权,三类用途,双倍收益的格局。届时,盛大的愿景“世界领先的数字出版商”就近在眼前了。
  或许盛大的每一次收购纯属偶然,但实际结果是,盛大旗下业务彼此呼应,已成铁索横江之势,无论收购的是酷6还是其他视频网站,盛大此举绝不是“重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