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 唐福珍列传


 

史记 唐福珍列传
 
蜀有烈妇唐氏福珍者,有令名。
其时,蜀之锦官,兴土木,迁民宅,废田地,扩城郭,其势大焉。众民惶惶。征迁之事及于唐氏宅,唐氏不与。吏传语之曰:“征迁乃国之重事,吾奉命迁之,汝敢拒之耶?”唐氏曰:“祖遗之产,全家避命之所,不敢忘也!”吏诱之曰:“汝宅建成时久,折损甚也,今以其初建之价,币之汝,若何?”唐氏曰:“以时论之,以初建之价,不及购城内立锥之地,以汝遗之币,不及购陋室椽梁之木。若此,征迁事毕,吾宅即为齑粉,吾全家无栖身之地矣!”吏怒,遂命衙役攻迫之。唐氏及其族固守其宅,手无寸铁,乃以石块掷之。众再攻迫之,唐氏及其族以油瓶燃而掷之,望其众却之。众攻迫甚矣,唐氏及其族力不能支。唐氏遂登其宅顶,疾呼曰:“汝迫甚,奈何以死示汝!”吏罔顾,急命众,迁其宅,夷其地。唐氏叹曰:“法不佑吾也!奈何,奈何!”唐氏遂以油浸其身,自燃之。吏急,众乃倾其力,唐宅遂平。唐氏就医,数日,卒。唐氏其族,因罔顾王命,抗法不遵,皆收入囹圄。一时之事,天下哗然。怜唐氏者多矣。
太史公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烈妇唐氏福珍者,以一身之力,抗王命,如微烛之光日月,实为天下笑,而以一死之念,警天听,如刎颈之血溅五步,诚为天下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