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起初速得的产业,终久却不为福!


炒房:起初速得的产业,终久却不为福!

/管益忻

 

根据网上最新的一项调查显示,多数网民认为,2009年度,房价的快速飙升是由于投资客的介入以及投机客的炒作行为所致。说来,在北上广深这些城市,由于房价的急剧攀升,也真的形成了一个规模相当的炒房客群体,他们利用自己手中的资金以及斗大的胆子,附着在房价上涨的利益链上,攫取可观的“收益”。一线城市的房价由于较好的市场预期,再加上投资客、投机客们的趁火打劫,已然出现了令人心忧的泡沫。

不过,对于这些炒客来说,炒房,也实在是个“力气活儿”!

无可否认,2009年的房价走势,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及政府主导下的投资拉动。只是这些政策与战略选择,在胜利完成保八任务的同时,也在很大的程度上“重创”了国内民生。09年末,10伊始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科学论证、适时分析的基础上将政策风向标转到了调结构、防通胀、促发展方式转变这一总体目标上了。在此总方针的指导下,诸多具体措施也从必将另一些纬度——对民生的眷顾给予了更积极的回应与实际的优惠。

撇开三农不说,单就129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的楼市新政就表示,自2010年元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优惠政策终止,这必将对热门一线城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产生巨大的影响,甚至有人称这将使二手房的交易成本增加4倍。有人据此给二手房交易者们算了一笔账,根据2008年年底国家出台的楼市刺激政策,自200911123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依此计算,出售一套持有满2年但未满5年的普通住房,总价计100万元,按照2009年度优惠政策,就不需缴纳的营业税;但政策调整后便需缴纳5.55万元的营业税及附加教育附加费。而出售一套持有满2年但未满5年的非普通住房,转让价计500万元,原先买入价计300万元,按照09年度的税费制度所需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为11.1万元(差额的5.55%),但政策调整后便需缴纳27.75万元(全额的5.55%)。由此可见,一旦税率达5%的营业税政策正式调整,对于有出售需求的客户而言,转让成本势必大幅上升。

在楼市其他刺激政策继续有效的前提下,这一调整似乎也该算作房价软着陆的一种具体措施。只是对于那些以金融杠杆撬动多套住房的楼市投资/投机客而言,其汗毛根子怕是就要树起来了——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房价波动必将对其投资收益产生极大的挤压预期。说来也真是“辛苦”,楼市向好的消息刚刚挑起利好冲动,便又在另一波的政策变动中吹来阵阵寒风,这也真应了那句“起初速得的产业,终久却不为福”所阐述的道理,房价在短时间内的飙升的确给投资客/投资客带来了不菲的收益,但正如那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所言,凡不是建立在实在的劳动付出上的收益,终究只能成为过眼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