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客户合同管理
第一节 合同的基本认识
二、目前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
目前,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着许多问题。签约率不高﹑文本不规范﹑履约率较低等等,导致合同欺诈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有的企业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违约现象运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这些问题严重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管理涉及许多方面,但主要是围绕产﹑供﹑销三个环节,而这三个环节都是由合同来连接的。合同作为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法律风险的根源。合同管理混乱,势必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合同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法律意识差
据统计,从2003年至2004年底,中央企业报请国务院国资委协调的法律纠纷案件达146起,涉及中央企业131家,直接涉案金额199亿元,间接涉案金额已超过450亿元。探其究竟,企业合同管理把关不严是导致重大法律纠纷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不熟悉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或者在一些重大投资决策、重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过程中法律风险意识不够,甚至对法律人员提出的警示置若罔闻,因而难以避免经济损失的发生。例如,某企业与某外商采用BOT形式合作开发某项目,投资总额近10亿美元,谈判过程中外商提出由总公司开具6亿美元可转让的银行保函要求。企业管理层因急于拿下此项目,对该企业法律顾问出具的“开具保函的风险巨大不可控”的法律意见未予采纳,结果,使企业蒙受了巨额经济损失。
(二)合同管理漏洞多,合同把关不严
有的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度,签约随意性较大,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权限设置混乱,合同档案管理不善等。同时,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专门机构和人员配备方面仍很欠缺。据了解,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与国外特别是欧、美等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截至2004年底,在178户中央企业中,大多数企业法律顾问专业人才相对短缺,还有41%的企业未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有的中央企业连一名专职的法律顾问都没有。
(三)合同签定没有授权制度
一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基本上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合同法律意识差。如企业没有明确的对业务人员的授权制度,有的超过自身的权利范围对外签订合同,有的一般员工未经授权也对外签订合同,由于司法实务中对证据认定规则以及民事责任归属确认都有较明确规定,而这些规定,对那些未经授权的人员所订立的合同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往往是对企业不利的,因此明确企业合同签订中的授权制度是依法规范合同管理的一个起始点,并且明确普通授权﹑特别授权﹑转授权代理﹑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和空白合同的管理和使用应注意相互一致,以免引起法律文书因管理和使用不当引起的纠纷。
(四)不签书面合同现象突出,盲目轻信“口头承诺”的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失信,便纠缠不清,引发纠纷。据调研,百分之七十的企业签订合同的金额不足经济往来总额的40%。有的企业仅凭对方的电报﹑电话﹑发货通知单就进行交易,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分析双方不签订合同的原因,既有出于双方之间的信任,也有的仅仅图个省事,但恰恰因为这种轻率的态度,致使当事人事后需要更多倍的精力来弥补和处理这些当初图省事的一时举动。因此,作为一份证明当事人当初合意主张的重要证据,签订一份含义明确的合同肯定比没有好。
(五)合同签订文本不规范﹑约定不明确。
企业拟订的经济合同条款和内容,不科学、不全面、甚至出现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问题出现,尽管依法律的手段解决经济纠纷问题,但是由于合同本身就存在致命的问题,所以,企业必然遭受到很大损失。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注意签订相关的合同,但却不使用已成文的合同范本,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对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合同条款不完善,责权意思表达模糊,这样的合同极容易陷入欺诈圈套,引发合同纠纷。格式合同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比较平衡和均匀,因此建议尽可能选用规范的格式合同。同时要有认真细致的合同条款说明,这样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使自己风险降到最低点,这也是经济活动中必要的一种风险防范意识。
(六)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不完善
企业没有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和要求,有些企业尽管对合同认真,但是,并没有建立起一套合同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合同管理比较混乱,有些重要的合同出现丢失的问题,直接影响企业与客户合作的关系。
企业没有设置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一些企业的合同完全掌握在销售人员的手中,没有集中到营销部门合同管理员手中,一旦,销售人员离开企业,有的合同就随之带走,因此,企业要费很大精力追回。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履行监控是为保护合同的顺利履行而建立相应的合同执行﹑调整和控制的制度,为保证公司或企业的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机构﹑落实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合同账目﹑档案制度,使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漏洞。
(七)合同监控管理不完善、不规范
企业没有对合同签订过程实施监控,签订合同的前期、中期、后期没有及时对合同进行控制,也导致企业出现一些经济纠纷问题。许多公司对合同管理工作采取非常不重视的态度,认为合同管理可有可无,只要与客户签订了经济合同就完成了销售工作。对合同内容的了解掌握不是十分清晰和全面,造成销售人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漏洞百出,无法弥补,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一些企业虽建立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但由于和各业务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程度不够,不能了解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不能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致不能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企业法律部门应与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八)合同履约率不理想
合同履约率不理想,导致合同履约情况不理想的原因较多,企业自身经营人员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法律知识贫乏,往往在合同签订前不调查对方资信情况﹑落入对方设下的“合同骗局,都是比较重要的原因。企业一定要注重培养一支懂法律﹑懂合同的经营队伍,提高信用度,规范经营行为,才能使企业得到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