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熙熙,皆为利来,商务嚷嚷,皆为利往。”,影视网络双重名人徐静蕾(以后简称“老徐”)也开始玩B2C了,有点故弄玄虚之嫌。是老徐给凡客代言还是凡客帮老徐销售其实并不重要。倒是另一个矛头显现:有些B2C网站的实力不容小觑,虽然目前很多所谓垂直网站因为产品、行业差异较大,总体竞争尚不激烈,但随着“百货型”B2C商城的越发壮大,烽烟再起恐怕是不可避免了。
此前曾有传闻称徐静蕾将代言VANCL,VANCL市场部表示仅仅是产品合作,不过徐静蕾的携手也让其成为VANCL不用“烧钱”的隐形代言人。
至少在这里,我觉得“老徐”只是个配角,还有一点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假设这是一种代言,就是凡客这种方式颇有可取之处,一个网络品牌和一个网络明星的双子组合,双方都承担责任,都有收益,比单纯的“三鹿式”广告强多了。互联网的同仁,能否在深挖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