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BP/3的房价组成结构
从人类整体上理解人权,即基于剩余价值的共有特性,则政府应保证城镇居民以岗位为生,乡村农民以土地为生。虽然优先受惠科技发展经济的城镇、郊区的单位土地产出率较高,即科技发展了,城镇土地含金量也随之增高,随之土地上的建筑物价格及租金必然上涨。但基于土地不可再生不可分割全民共享的事实,科技生产力发展标志着整个国家或地区单位土地产出率提高,因而随着科技发展人类进步单位土地产出率越来越高的特性,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也应同步提高。
基于人类科技进步带来的GDP高增长应由全民共享,消除城乡工农差距平衡二大群体利益的思路如下:第一,城镇土地高产出率高定价产生的利润,应通过农副产品物价上调或者财政对乡村农民补贴发生转移;第二,城市化进程使得土地上的建筑物价格上涨后的利润经二次分配后流入社会保险和农村农民,如房价三分之一用于征地补偿,即地价,又三分之一用于充实社保体系,缩小贫富贫富差距,剩下三分之一就是房屋造价(不包括地价)和开发商利润;第三,国家项目征地本身是公共基础消费,只须支付征地补偿。总之,房价、GDP、工资应成正比,房价由房屋造价开发商利润、征地费用、补充社保税费三部分组成,因而控制房价具调节三大差距、预防经济危机的功能。
图中“BP(房价)=Wa(月均工资)×CIP”公式恰好位处城乡工农差距的鸿沟线上,这意味着要从CIP入手消除工农城乡差距,即通过调节房价的三个BP/3的比例平衡图中的“工资/GDP”与“土地收益/征地补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