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益忻:“农地入市”为什么?


管益忻:“农地入市”为什么?

/管益忻

 

近几天,农村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信息,犹如一颗重磅炸弹炸开了房地产市场的又一轮涟漪。一时间,学者、官员、开发商及相关利益者对此一话题议论纷纷,有称赞者,有反驳者,有鼓掌欢呼者,还有出来澄清者。其他人的说法,均为庶民一家之言,但官方对此一信息的紧急“辟谣”,似乎有着政策方向性的内涵。

早在20091116,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夏阿国向媒体表示,国土部近日已确定在浙江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改革试点,最快2010年元旦起,浙江将在全省推广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并逐步实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的健康流转模式。随后,浙江官方又将“农村集体用地”更正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一时间,有关“农地入市”“平抑房价”的说法甚嚣尘上。

基于房价的高度敏感性,对于此一消息激变的漩涡,国土部土地勘测规划研究院地价所所长邹晓云于20091123出面澄清: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一直是有的,土地的流转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原来闲置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转化为商业和工业用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重点在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并不是用来盖商品房,同时,宅基地不能进入市场这点是毫无疑问的,并没有改变。这不仅使“农地入市,平抑房价”的猜测最终偃旗息鼓,也使得对小产权房转正心存期待的梦想被击碎。

我很赞同的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的观点,中国的住房难题中最困难的人群是进城农民工。在三十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的农民工乃至中国的全体农民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十分雷人的现实是:在财富分配中,很多时候都没有他们的份,他们简直成了“编外”但又要“支援”城里人的角色,其利益一贯地受到限制甚至剥夺。

对于房子,土地是最重要的资源,就产权制度而言,土地也是为全国人民所共有的财产。但是,在以往的住房分配制度当中,农民并没有得着土地全民所有制所理应给予他们的那一份财产权。所以,现在城市住房困难中最困难的人不是所谓的中间层,也不是城市的中低收入者,而是进城的农民、农民工。

再次回到与此紧密相关的农地入市问题上来,对于浙江省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改革的工作,首先应予以正面肯定。至于像有些人所担心的腐败或者另类土地财政之嫌,笔者以为,绝不可因噎废食,不能因为预期中可能出现某些问题而放弃此次意义重大的改革尝试。任何一项制度的改革创新,都不会一帆风顺的。然而,我们必须划清一个界限,是“原生”问题还是“派生”障碍,就“农地入市”的市场化大方向来说,应该肯定没有什么问题。当然,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主体应咋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解决。在这里必须强调毛泽东思想: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然而,这决非可以阻挡改革步伐前进的理由,在一开始,就仅凭我们的主观臆断,大摆困难,裹足不前。不是讲摸着石头过河吗?或许,我们可以借助此一尝试摸索出实现农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的健康流转模式的合理路径,并为最终打破多年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打下坚实的“土地”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