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一把手”重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陈 宏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安徽省芜湖市近日出台新规,要求县处级党政正职“一把手”一律不得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工作。这一办法规定实行县处级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作制度的同时,实行县区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本县区财经和工程项目、单位正职不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的制度。(11月24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是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有利于有效地解决“一支笔”、“一言堂”的弊病,防止“一把手”在这两方面出现腐败问题。其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也有不少先例。早在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就下发了《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重在强调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明确规定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基建工作。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是否能真正起到民主沟通、民主决策,杜绝人事和财务的违规、违法问题,却不容乐观。
人事和财务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命脉,“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不等于不管人事和财务。让副职分管人事和财务,就能保证廉洁奉公吗?副职在管理时,谁愿和“一把手”较真,除非他不想管人事、财务和工程了。这样的民主决策,也是在“一把手”左右下的决策,最后拍板到底如何也是心领神会的事。如果副职也是个卑伪贪枉之徒,很可能对“一把手”手下的人情投意合,倍加体谅,积极启用,更加务实地“解决问题”,让“一把手”及大伙高兴自然是求之不得,而对“一把手”不感兴趣的人,进行打压排挤,并且很可能利用新添权力来搞一些更见不得人的事。
“一把手”虽不管了,但无论是惯性使然,还是各级人员的请示报告,都会将问题复杂化,不仅没有“从琐事中解脱出来”,由于安排副职管理人事或财务,反倒多了一两个“婆婆”,机关办起事来是否会更加繁琐?同时,“一把手”表面不管,随时可以指手划脚,副职拥有的权力“一把手”同样拥有,副职只不过是在前台唱戏,更增加了违规违法行为的隐蔽性。
现在我们很多事业都提高到“工程”的高度,都讲“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既然是“工程”,少不了人财物的支撑;既然是“一把手”工程,虽说副职管人事、财务和基建,“一把手”也不能不过问,甚至于更加关注,因此各级请示的频率可能更高。
加强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决策权、用人权和用钱权的监督,抓好政务、财务公开的制度落实,加快财产申报公示制的实施,不能仅仅靠调整一下领导成员的内部分工,如此就想实现班子的勤政廉洁、天下太平的话,也太过于天真了。
“一把手”监督的难点在于权力过于集中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让副职来分管人事和财务其实并不是履行监督角色,因此,还必须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变少数人监督为多数人监督,变无效监督为有效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