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区"钓鱼执法"案宣判 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整个报道,寥寥百余字,留给我们可以反思的东西有好多:

1、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的上级单位为什么不直接要求其撤销NO.2200902973行政处罚,而一定要法院来判定?难道还心存侥幸心理?

2、法院的开庭审理历时1个小时,休庭半个小时后就直接宣判了,是不是说明这是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案件了?那引发这样的诉讼,是不是我们的行政部门在浪费公共资源?

3、既然行政处罚是违法的,那就必须撤销并对处罚相对人予以必要的补偿,这一点,我们拭目以待。

说到“钓鱼执法”,上海的俞书记已经表态了。但光有表态还是不够的,让我们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