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被判“盗版”,这是非常司空见惯的事情


微软被判侵权和盗版,在美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而今天,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很让大家惊讶,也是值得深思的。就像微软在美国、在欧洲、在日本、在韩国等等遭遇反垄断官司,非常理所当然,而在中国至今没有真正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诉讼。

微软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贯穿整个公司的历史。因为从最早起家的BASIC和DOS,以及成家立业的Windows和Office,都不是原创性的新产品,都是基于别人的创新之上的改进型创新。尤其是Windows和Office更是两大集成了无数功能、技术和产品的大杂烩,属于集成式的创新。所以,里面隐含了非常多的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其实,用Google搜索一下微软被判侵权的官司,是比比皆是,每年都有很多次。最近的就是8月13日,据路透社报道,德州一地方法院上述的判决结果对加拿大软体业企业i4i Ltd有利,同时法院发出强制令,阻止微软销售Word 2003及2007版本的软件。法院同时判决微软必须为侵权而支付i4i超过2.9亿美元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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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起更富有讽刺意味,微软用来反盗版的技术居然也是侵权的。2009年4月,微软遭受又一次重大的打击,由于专利侵权问题,微软收到了一张3.88亿美元的天价罚单。自2003年以来,微软一直在和安全软件厂商Uniloc进行一场漫长的官司。双方关注的焦点是Uniloc公司一项有关软件反盗版解决方案的专利,该专利可以防止软件产品被非法复制、分发以及安装在未经授权的电脑上。根据Uniloc的说法,微软在其软件产品上采用了这一反盗版技术,侵犯了Uniloc公司专利,涉及侵权的产品包括了Windows XP操作系统以及Office办公软件等家喻户晓遍布全球的软件产品。

微软作为全球打盗版的第一旗手,其实也是全球最大的知识产权侵犯者之一。这好像是一个悖论,其实也非常合情合理。因为,传统知识产权制度下,作为一个高科技巨头,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和被人侵犯,是经常会发生的事情。很多知识产权,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难区分。传统知识产权制度必须变革,微软自身商业模式也必须彻底变革。

只是,我们过去一直把微软当作神话,把它当作知识产权的化身。其实,微软自从进入中国,从中文平台、中文操作系统和中文办公软件,这次判例只是微软侵犯的中国企业知识产权问题的冰山一角。

微软起诉中国消费者,中国企业起诉微软,这种现象,还将更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