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重庆市工商联日前出台五年培训计划,拟每年组织2000多名“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参加中央、市级、区县党校等不同层次的研修班,课程内容由思想政治、经济及企业家领导力等三个方面组成,其中思想政治课程包括“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如何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科学发展观与中国非公经济发展”等内容。据说,第一期65名学员已在中央党校培训结束,5天培训学费5000多元。
这则新闻,从“正面宣传”的角度,无非是说:重庆工商联积极发挥“组织职能”,“为企业家服务”,给他们“创造培训机会”;而重庆万名老板也主动“要求进步”,积极“报名上党校”。你看多好一件事!但看罢新闻,又隐约觉得有些“吊诡”,也有几分忧虑:这种“好事”会不会到最后异化为有关组织机构利用公共权力强迫“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掏腰包,以此为培训者及相关当事者个人创收牟利搞腐败的“坏事”呢?
既然是专门针对“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培训计划,而且是主要由“党校”系统的“公共”培训机构承办的,即使也有北大、清华、浙大、复旦等普通高校参与,这些机构也都是“公立官办”的,那么在这样一种“公”对“非公”的特殊非对称教育培训格局中,就要特别警惕以公权谋私利的腐败行为发生,要特别注意防止这样一种坏事发生:官方或准官方机构的当事人以“公”的名义、强势和权力,欺盗、压制和侵害被培训的“非公”者的正当权益!
为了防止这种“可能性”现实地发生,那么像这样的培训行动计划至少应该做到两点:其一,要在制度设计思路和实际运作层面上,保证工商联及相关组织者真正做到“没有强制他们”,没有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不是出于自愿而“被(迫)培训”;其二,由于“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参加这类“党校”系统的政治思想培训具有很强的“公共性”或“外部正效应”,因此非营利性的公共机构不应该收取学费,至少不应该收取“高学费”,或至少有关“思想政治”课程不该收费。
否则,像中央党校这样向老板们每天收取千元的培训活动,天知道他们是在做什么?是在做“事业”呢还是在做“生意”?更恶劣的可能是:一些利欲熏心的家伙假借为“党”做好事,却干的是坑害企业家(让他们不能正常做生意)、败坏社会主义事业的坏得不能再坏的坏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