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肇始于今年年初的“煤炭整合风暴”,把山西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对于这个煤炭资源大省的艰难转身,人们寄予厚望;而面对这场史无前例的煤炭资源重组整合,也有不少“另类”解读:“山西再无煤老板”,“山西煤炭业国进民退”,等等。
山西为何要如此大动干戈地调整煤炭产业?这次调整,对于煤炭产量占全国1/4的山西,将会产生怎样的深远影响?这样一个大调整究竟属于“国进民退”?还是所谓的“优进劣退”?他们之间究竟有什么本质性的区别?且看有关各方的解读。
人民日报的报道文章说,此次煤炭资源兼并重组,山西大幅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为兼并重组主体限定了条件:或为大型煤矿企业——具备年产300万吨,而且至少有一个年产120万吨机械化开采矿井的地方骨干煤矿;或有一座年产90万吨及以上矿井作支撑,兼并重组后生产规模不低于年产300万吨,所属矿井至少有一座不低于年产120万吨。高门槛在一定程度上把小煤矿挡在门外,让有实力、产业水平高的优质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整合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资源开采效益,降低资源开发利用成本,降低粗放型、小规模矿藏资源开采的事故发生率,整合资源开采、储存、利用秩序,理顺资源价格形成体系,有利于资源的综合开发和计划使用。
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长潘云说“小煤矿退出,并不意味民营资本从煤炭产业的退出。”社会上所传山西整合重组大搞“国进民退”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应该是“大进小退”、“优进劣退”,这样做,更有利于优质煤炭企业做大做强。
如果把山西的煤炭资源开发比作一艘巨船的话,那么,这艘船曾被“坚冰”所困,进退维谷。此次山西煤炭资源重组整合,无疑是一次“破冰”之旅,为这艘巨船扬帆远航扫清了障碍。
问题是,上文所说的这次整合行动“曾被‘坚冰’所困,进退维谷”。这“坚冰”究竟是什么呢?国家、全民、社会所有的资源理应由国家、全民、社会来决定开采权的归属和开采方式的选择,任何一方又哪来的权利与国家、全民和社会在讨价还价?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已经启动的整合行动被“另类”解读为“国进民退”本也没什么错,但却却有人出来辩解说,这不叫“国进民退”,而是什么“优进劣退”,似乎这个“国进民退”倒成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