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调查”需要建立制度


“第三方调查”需要建立制度


柏文学


    昨天下午,南京市卫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由专家、网民、记者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于南京儿童医院患儿死亡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患儿家属的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在此次事件前期调查中,值班医生隐瞒事实真相,市儿童医院调查手段简单、调查深度不够、调查结果与事实不符。(11月13日扬子晚报)


    关键问题是,“市儿童医院调查手段简单、调查深度不够、调查结果与事实不符”,是偶然事件,还是必然事件?如果说是偶然事件,根据是什么?笔者认为这是必然事件。因为自己调查自己的时候,难免要保护自己的利益,掩盖自己的过失与责任。即使处于治病的目的,医生都不敢给自己开刀,给自己下不了手。何况是调查自己的的过失与责任?


    如果某个事件仅仅发生一次,尚可暂时认为是偶然事件。如果某个事件重复发生N次,那么可以证明该事件发生的必然性程度,随着N的增大而提高。上海“钓鱼执法”事件,第一次调查叫“老子调查儿子”,结果说取证恰当,没有“钓鱼”。大众从常识出发认为调查结果不可信。然后第三方联合调查组重新调查,确认“钓鱼执法”属实,取证不当。


    其实,第一次由“自己调查自己”或者“老子调查儿子”或者“利益关联方参与调查”,结果总是“调查手段简单、调查深度不够、调查结果与事实不符”。这样的事件也已经发生N多次,本身也已经成了“必然事件”。“正龙拍虎”、“躲猫猫”、“少女卖淫”等许许多多的事件调查都已经重复证明了这一点。所以,“第三方调查”需要建立制度。


    一个富有生命力的系统,必然有良好的自我调整能力。一旦哪个部位出了问题,就能够及时自我发现,自我修整。建立“第三方调查”制度,就是对于修整过去不恰当的“自己调查自己”或者“老子调查儿子”或者“利益关联方参与调查”做法。建立“第三方调查”制度,撇开利益相关者参与事件调查,争取尽可能公平公正的调查结果,接近真相。


《眼疾婴儿入院死亡事件查清 院方12人受处分》
http://news.qq.com/a/20091113/0003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