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毕强
经济观察报 记者 王毕强 现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的苏海南,在政府和研究单位从事收入分配工作20多年了,他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几次重大收入分配改革的全过程。
苏海南说,相比20多年前的每月工资56元,现在他的月收入提高了100倍。不过,一方面是人们的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但与此同时,由于贫富差距快速扩大,人们的不满意度在上升,矛盾日显突出,亟待加以解决。
60年四次改革
1956年,新中国首次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在那年,公务员实行了职务等级工资制,企业单位实行了八级工资制。较之解放初期,由实物工资变成了货币工资,并实现了制度化。
此后,在大跃进以及接下来的反右倾和文化大革命中,工资制度基本没有变化,全国统一管理,大家工资都差不多。
1985年,中国迎来第二次收入分配制度重大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工资脱钩,企业走初次分配的路子,由市场机制在其工资分配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而机关事业单位走二次分配的路子,由国家财政安排。
这次工资改革,中国人的工资水平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1992年,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向前推进,内部分配自主权全部下放给企业,很多企业不再执行国家的参考工资标准,企业经营者开始试行年薪制,有些企业开始探索试行股权激励,企业各类职工都陆续提高了工资水平。
随后的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再次实行了工资改革,实行了职务级别工资制,事业单位也分别实行了适合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总体都提高了工资水平。
2006年,随着《公务员法》的出台,相应建立和完善了公务员工资制度,并清理和整顿公务员津贴补贴;与此同时,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了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四大部分构成。
总结后30年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苏海南说,“全国再没有统一的工资制度了,这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终极目标:两头小 中间大
苏海南认为,目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分别基本建立起适合自身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此同时,他认为收入分配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
他说,问题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分配行为不规范。损害劳动者劳动报酬权利的情况还时有发生,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同工不同酬等情况还较普遍,机关事业单位滥发补贴的情况还没有整顿到位。
二是分配关系很不合理。主要是劳动报酬和居民收入所占比重连续下降,行业、地区、群体工资差距持续拉大。
为此,苏海南概括中国未来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企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要形成适应各自特点的薪酬制度。最后形成“两头小、不悬殊,中间大、分层次”的新格局。要让低收入和高收入群体的人数都不多,收入差距不是很悬殊;中等收入群体要非常大,还要区分高中低几个层次。
苏海南说,这样的格局将带来合理的消费需求,并进一步促进合理的生产产出,从而形成分配、消费、生产的良性循环。
每人都应有体面生活
在近期收入分配改革方面,一方面是“控高”。
最直接的措施就是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要建立健全央企负责人薪酬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对其中个别畸高、少数偏高的薪酬下调。各地应根据此指导意见,抓好本地国企高管薪酬的监管,改变有些企业高管自定薪酬的做法。
苏海南说,刚刚结束的G20会议也讨论了金融高管的高薪酬问题,这也会对中国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参股上市公司高管天价薪酬形成一个加强规范、监管的压力。只有同时监管这一部分企业高管薪酬,加强国企高管薪酬监管的外部环境才能改善。
同时,有关部委还会研究对垄断行业和某些收入过高行业的薪酬进行调控,缩小行业间的差距。
对于私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收入偏低和农民收入偏低,苏海南说,一定要确保每个公民的最低收入能够满足基本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还要把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让我国的每个公民都能过上比较尊严体面的生活。
“扩中”主要是正在实施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后绝大多数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肯定是要往上提高的。此外,还要在分配中对企业的关键重要岗位人员、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等人员倾斜。在农村,还要想方设法提高农民收入,帮助具备条件的农民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政策保障
苏海南说,在制度保证上,已经起草了若干文件,但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推迟了出台,在明年合适的时候有可能出台。这些文件将引导企业深化薪酬改革,规范分配秩序,在效益提高的同时相应提高职工的工资。
今后,遵照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有关方面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收入分配的重要文件。
例如,央企负责人薪酬监管的后续配套文件将会陆续制定出台,各地也会根据这个文件的精神制定当地的国企负责人薪酬政策。发改委会对整个收入分配大的方针政策提出一个系统的意见。对垄断行业的收入调控,人保部和财政部也将有一些政策逐步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