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声明:本人解读目的是为读者提供客观、真实、有价值的信息,而非其它,鉴于本人解读形式需求,解读过程中存在一些即有媒体信息情况,易引起读者或看客产生抄袭错觉,特对本人解读作如下说明:
本人解读形式一般采取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被解读新闻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为个人认为与被解读新闻焦点紧密相关的内容,此部分内容来源多数为其它媒体即有信息,其中较少有个人见解,第三部分为个人观点部分,是本人根据即有实事,结合被解读新闻焦点所阐述的个人见解。自此声明,在感谢各位读者观客朋友的支持与指导下,请读者观客朋友注意本人解读形式,谢谢支持!特此说明,并希望广大撰手为这个信息平台发展而奋斗!为读者提供客观、真实、有价值的信息而努力!
原文引用:
1.问:有的网民认为,网络具有虚拟性和匿名性,是自由开放的,自己的行为在网上可以不受约束。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答:网络世界不是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社会的一部分。如果网民的网络行为对于他人的现实生活产生了实际影响和不利后果,就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网民如果不考虑社会后果,无视法律,罔顾约束,在网上发布信息攻击他人,如对其进行密集型的辱骂等,就演变为“网络暴力”。
2.“人肉搜索”在民事法律上主要涉及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问题。隐私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指公民个人对其私生活安宁、私生活秘密等所享有的权利。目前我国法律对于隐私权没有明确规定,只是通过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将隐私权涵盖在名誉权下予以保护,在刑事法律上主要通过侮辱罪及诽谤罪进行规制。
3.问:当前网络已成为公众理性表达和有序参与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请问网络监督应当如何把握?
答:正当的舆论监督,对于促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公权力正当行使具有重要意义。网络舆论监督在揭露渎职腐败行为、谴责道德缺失现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舆论监督也应依法进行,网络调查不能取代政府和司法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一些网民出于朴素的善恶意识、正义观念、嫉恶如仇思想和同情弱者心理等人之常情,打抱不平、“行侠仗义”,可以理解。但是在并不了解全面情况和因果关系的情况下,轻率出手,置法律于不顾,随意进行个人道德审判,就超出了正常舆论监督的范畴。
要点解析:
1.网络,简单的来说,就是用物理链路将各个孤立的工作站或主机相连在一起,组成数据链路,从而达到资源共享和通信的目的。凡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而连接起来,且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网络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资源共享的系统,可称为计算机网络。
2.Internet目前已经联系着超过160个国家和地区、4万多个子网、500多万台电脑主机,直接的用户超过4000万,成为世界上信息资源最丰富的电脑公共网络。Internet被认为是未来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的雏形。
3.中国四大骨干网:
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
又称邮电部互联网、中国公用Internet网,是邮电部经营管理的基于Internet网络技术的电子信息网,1995年初与国际互联网连通,并于5月向社会提供服务。CHINANET由骨干网、接入网组成,骨干网是其主要信息通路,由直辖市和各省会城市的网络节点构成;接入网是各省(区)建设的网络接点形成的网络。CHINANET的灵活接入方式和遍布全国各城市的接入点,可以方便地接入国际Internet, 享用Internet上的丰富信息资源和各种服务,并可为国内的计算机互联,为国内的信息资源共享提供方便的网络环境。
中国教育与科研网(CERNET)
1994年启动,1995年底完成首期工程,包括北京(网络中心)、上海、南京、广州、武汉、西安、成都和沈阳等高等学校集中的大城市。有连接美国的国际专线。全国主干网(共11条64Kbps DDN专线)于1995年10月开通。二期工程完成后,全国主干网和国际联网的逐步升级,主干网达到2Kbps以上,国际联网达到8Kbps以上。
中国科学技术网(CSTNET)
由中国科学院主持,联合清华、北大共同建设。1994年4月开通了与Internet的专线连接。1994年5月21日完成了我国最高域名CN主服务器的设置,实现了与Internet的TCP/IP连接。1995年底基本完成“百所联网”工程。至1997年底,已连接100多个以太网、3000多台计算机、1万多名用户,成为中国地域广、用量大、性能好、通信量大、服务设施齐全的全国性科研教育网络。
中国金桥信息网(CHINAGBN)
即国家公用经济信息通信网,由原电子工业部管理,面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数据通信和信息服务。金桥网年底与Internet连通,已开通24个城市,发展了1000多个本地和远程仿真终端,提供全面的Internet服务。
5.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08年底,中国网民人数达到2.98亿,为全世界网民最多的国家。这是一支不可小觑的力量,在2007年至2008年沸沸扬扬的“华南虎事件”中,网民的参与举证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在今年8月份轰动全国的“躲猫猫”事件中,云南官方邀请网民组成网民调查团参与案件的调查,更加彰显了网民的重要性。网民如此之多,言论如此自由,也难怪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同志也在网友的“枪口”下怆然落马。对比一下闫德利事件,如果不是广大网友的推波助澜,其事件极有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因为首发博客的网站已将文章删除,而广大网友的转帖神速,再加上媒体的参与,使得一场原本可以平息的闹剧轰轰烈烈地上演了。
个人观点:
在今天这样的信息社会,广域的范围内信息网络构成了一个具有数字化、交互性、突破时空限制、多维扩张、开放性与虚拟化等特点的网络社会。在网络中高速传播的信息,高雅的与低俗的、美好的与丑恶的、真实的与虚假的、科学的与伪劣的、健康的与腐朽的、正义的与反动的并存。互联网络在带给我们新的生活方式、学习方式、交流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负面的东西。对时尚的理解,对榜样的选择,对技术的崇拜以及自我表现的欲望揉合在一起,使得不少的网民在虚拟的环境下,放纵式的解脱和对自由理解的泛化,往往使我们淡忘了法律,漠视了道德。
笔者认为,正如人们现实生活中要遵守道德一样,网民也渴望一个有“网德”的网络世界。开放性、互动性是互联网最大的特点。然而,互联网在极大地方便人们交流和信息获取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健康、不真实、不客观的内容,人们呼唤文明网络行为已成为的共识。
网络言行随意放纵。在网络聊天或者是参与网络论坛发帖子的时候,经常使用不规范、不文明的语言,攻击谩骂对方,总是认为在网络的世界里,别人看不到自己,出于“好玩、表现个性”, “发泄心中的不痛快”等待原因随意地放纵自己,表现出与现实中的自我截然不同的的言行。
网络价值观念模糊。很多网民认为不需要诚实守信,甚至认为可以欺骗别人。还有相当一部分年轻网民认为黑客是崇拜的对象,把网络攻击行为看成是标榜自我能力的炫耀的资本。
人格冲突突出。 希望自己在网上成为“和现实中不一样的人”,其理由从高到低分别是“放松自己,新鲜、自由、轻松、刺激,有意思、不受限制”、“表现自己另一面,改变自己,完善自己”、“网络是虚拟的,神秘的,不信任、怕受骗、保护自己”、“尝试新的感受”,“体验不同现实生活、寻求另一种感觉”、“逃避现实、对现实不满”、“无聊”等等。
笔者呼吁,网络信息环境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带,任何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都离不开法制规范的约束,离不开社会每一个公民的共同努力。除了从技术的角度,法律的层面约束,我想更大程度上应该是我们每一人的道德诉求。当我们沉醉于网络技术带给我们全新的体验时,不能忽视对自我的约束。我们既不能因嘻废食,也不能放纵自我。请你们记住,计算机不仅仅是游戏机,上网也就仅仅是聊天室,黑客不等于偶像,你最终还应该是一个现实中有作为的自己。
网民朋友们,网络文明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让我们从这里,从价值中国开始,携起手来,把网络文明建设推向深入,打造积极、向上、和谐的网络文化环境,为网民提供一个健康、清新的网络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