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中国银监会在其网站发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个人贷款的支付管理和免签制度等做了具体的规定。按照该办法,个人贷款的支付主要分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类。对借款人难以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额度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对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经贷款人同意,可采取价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办法同时规定,贷款人要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签制度。贷款人应根据审慎性原则,完善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实行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确保贷款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银监会同时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汽车金融公司发放个人贷款,可暂不执行该办法;信用卡透支不适用该办法。社会各界可以将相关意见和建议于2009年11月19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
银监会发布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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