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校长行政级别不是根本--兼谈校长组阁制


       人民网发布一则有关江苏省睢宁县推行对中小学校长进行人事改革新方式的消息,其核心是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和实行"校长组阁制" 。应该说对于任何可能有益的教育改革尝试,我们都应给与支持,也不应对刚刚进行的改革求全责备,也许我们对相关改革的细节还不够了解,但是纵观这种新的改革方式似乎更多的是关注了一种形式改革,更注重一种新的人事改革的概念的提出,却没有提出更接近于教育本质和核心的东西,也缺乏提出这种新模式的坚实社会政治和教育基础,给人以南辕北辙的感觉。

       校长的去行政化是对的,目的是让校长更多的由对上负责到对下负责,更多的担负起对学生负责,把精力更多的关注于教育,还教育和校长的本来面目,这个方向是对的。但是,在校长去行政化之后简单的辅之以“校长组阁制”却未免给人以轻率的、为改革而改革的意味。

       首先,这种组阁制给人以套用西方民主制度的感觉,而西方的这种制度是与其社会经济、政治基础相一致的。我们现在的管理制度并非不能做到民主,学校如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教代会的作用,真正实现民主管理还不是大问题。学校的根本任务是要培养人才,学校如何发展,其核心问题是如何采取一种有效的机制调动校长尤其是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并通过不断促进教工整体的专业素质并通过促进专业发展来实现的,而非学校简单的民主形式就能解决的。何况是校长拥有完全的组阁权利,其弊端显而易见。其实,组阁权就是要有人事权,解决了人事权,校长的工作自然要好做,更有利于领导。但任何权力与权力制约都应当是对等的,相对校长的组阁权,教师的弹劾权了无新意,这是教代会本身就具备的权力,教师本来就拥有的权利。如果新任校长不称职,弹劾又如何,好像还是没有权力将校长解职吧,无法还政于民,又何谈民主?

       其次,不论教育是否要提高绩效,由于学校公益性质所决定,学校都不能以完全企业化的模式来管理学校。要调动校长的积极性,并非只有组阁一途。校长组阁似乎给人一种教育承包的感觉,感觉似乎学校发展的好了,就是校长的功劳,校长就应该得到重奖,当然而完不成任务则扣发奖金。如此,校长通过新的制度安排拥有了对公共资源的主导权,就一定能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吗?教师们尤其是副校长和主任都成了校长的雇工,为校长是瞻,校长非行政化了,恐怕老师却要行政化了,那么教师们有该对谁负责呢?那样,又有谁真心的再愿意为教育付出,教师工作的第一考虑恐怕是校长而非学生。另外,如果学校的教育教学成绩和教师绩效真的因为此种制度安排而大幅提高,那么教师又如何分享这一改革成果呢?

       最后,教育无论如何改革,最终目的都是要贯彻落实素质教育,实现培养人的目标。现在素质教育无法有效实施,似乎原因不全在校长行政化的问题上。如果不在根本上提高校长及个层面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即使有这样的改革能保证素质教育就能自然而然的落实吗?教育教学也会自然地大幅提升吗?所以说,改革是要搞,也必须搞,但一定要围绕素质教育这个中心来改革,必须把重点放在能够充分调动学校各层面教育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组织设计上来,深入挖掘现有制度的潜力,消除阻碍素质教育实施的制度障碍,使学校各层面能够职责明确、各尽所能、相互补充、有效运转,或许才是真正有效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