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彩者身份不公开是“国际惯例”吗?


    

中彩者身份不公开是“国际惯例”吗?
盛大林

 

3.6亿元的福彩巨奖已经公布好几天了,但中奖者仍然没有与福彩中心联系兑奖,而社会上关于中奖者身份该不该曝光的争议不断升级。河南福彩中心的负责人也认为,充分尊重中奖者的个人隐私权,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王波也认为,如果中奖者要曝光,那么赚了钱的股民也应该曝光,因为股票和彩票在性质上有相当程度的相似性,两者都是带有投机性质的投资行为。他还认为,公开中奖者信息,可能对其财产权、甚至生命权构成威胁。(据10月13日《广州日报》)

 

早在两年前,我就提出了彩票中奖者身份不应该保密的主张。此次3.6亿巨奖公布后,也是我再一次率先“发难”并引发了公众的大讨论。我认为,彩票的发行是政府行为,其公共性决定了它与个人隐私无关,而其公益性也决定了它应该是公开、透明的。但随着争论的升级,反对者或纠缠于一些老问题,或提出了一些新的说法,因此,我不得不作出进一步的回应——

 

先说说“危险”的问题。这是大多数反对者的主要理由。那么,中彩者身份公开会带来多大的麻烦或危险呢?无非存在这几个方面的可能:一,亲朋好友“伸手”,慈善机构“逼捐”。这些问题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中奖者自己的手里,想给就给,不想给就拒绝,最多落个吝啬的恶名,谈不上什么“危险”。二,小偷“惦记”,强盗“抢劫”。在金融业发达的今天,这种危险已经不复存在,因为谁也不会真正“腰缠万贯”,即把巨款随身携带——即使杀了人也抢不到钱,哪个强盗会干这样的傻事。三,敲诈乃至绑架,尤其是绑架中奖者的孩子。这确实是一件危及财产权甚至生命权的事情,但发生的概率极小,因为绑架是风险最高的犯罪。从历史经验来看,绑架发生得很少,成功的更少。再者,中奖者可以请求公安部门的特殊保护,也完全有能力采取高级的自我安全保障措施,比如聘请保镖。为了降低这种风险,也可以考虑延迟公开,比如开奖半年后再公开中奖者身份,从而让中奖者有充分的时间安排巨额的奖金并适应暴富后的生活。中国的治安状况并不算差,社会上的富豪们都在悠然地生活。此前也曾有不少中大奖者主动公开了自己的身份,不都安然无恙吗?

 

再说说“类比”的问题。的确,彩票也带有投机的性质,但它从根本上讲还是一种公益行为。对政府来说,发行彩票是一种福利事业,它是为增进社会福利或发展体育事业而发行的。而股票的发行则完全是一种经营行为,它是为企业融资和居民投资而设计的。购买彩票虽然也有“投机”的成分,但“贡献”的成分更多,绝大多数彩票都是血本无归的;而购买股票“投机”的风险小得多,通常情况下都还是有回报的。彩票发行机构是事业单位,不为私人谋利益;证券交易机构是企业单位,就是为个人或企业谋利的。购买彩票是当期了结的,而股票行情是动态浮动的——彩票每期开奖后,是否中奖都有最终的结果;而股票的赢亏却不确定,即使套现了也有可能再入市。彩市上的钱是所有彩民“凑份子”凑出来的,而股市上的钱大都是自己的投入及其增值或者是炒出来的“泡沫”……彩票和股票的区别太大了,怎么能够混为一谈呢?

 

最后说说“惯例”的问题。不公开中奖者身份真的是“国际通行”的吗?的确,世界上有很多国家不公开彩票中奖者的身份,但也有很多国家是强制公开的。美国乐透局(相当于中国的彩票发行中心)的网站(http://www.nylottery.org/index.php)有“最近中奖者(recent winners)”一栏,专门公布中奖者的姓名、照片和居住城市。该网站的公告称:乐透局是政府机构,而乐透奖金属于公共基金,正式告知每一位彩民谁是中奖者以及中奖金额是我们的责任。 因此,我们必须要求大奖中奖者参加乐透局安排的新闻发布会。在英国国家彩票网上,可以看到众多赢取彩票大奖而一跃成为富豪的人们的详细身份和故事。

 

中国的政治体制还不健全,由于权力不受监督,腐败可谓无孔不入。在这样的国情下,“黑箱操作”产生腐败的可能更大,因此,中国比欧美等民主国家更加需要“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