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G牌照发放看电信监管政策走向


 2008年12月31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启动第三代移动通信(3G)牌照发放工作,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即将发放的TD-SCDMA和WCDMA、CDMA2000三张牌照将拉动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促进我国科技自主创新的步伐和优化电信市场竞争结构,更重要的是对电信监管形成新的挑战,那么电信监管政策如何配套?监管重点及导向在何方?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及研究。

、新形势下的电信监管目标调整

国内外发展实践表明,市场竞争是改善市场绩效、促进行业发展、实现社会福利改善的最有效的手段和最直接的动力。因此各国均把活跃市场竞争作为电信监管的主要目标之一。

当然,在复杂的国内外国际政治经济背景下,电信监管具有多重目标,比如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可能在目前发展阶段与促进竞争同样重要,但是从较长时期看,电信监管政策不会偏离促进市场竞争这一方向,活跃竞争与优化竞争仍然是电信监管政策的重点。在多重目标中,竞争是核心目标,其它目标也必须通过竞争来实现。我国自主的TD标准早期的政府扶持已经奠定了初步基础,继续发展需要在竞争中实现,没有竞争是不可能有强大的TD产业;国有企业发展同样是这个道理,真正发展要要将国企放在多种资本的强烈竞争中。

目前电信监管主要面临以下问题:一是随着电信市场格局和资源配置的变化,塑造有效市场竞争丞需推出一系列配套管制政策;二是随着竞争主体变化将带来竞争行为的改变,使之更加复杂化,需要改善电信监管政策;三是在国有企业资源配置阶段性完成 ,而面临进一步开放市场,促进竞争的问题;

二、近期电信监管政策走向

1进一步推进3G牌照发放配套政策的研究与实施

 当前的电信重组是对国内电信市场竞争严重失衡现状的回应,旨在扭转市场结构失衡的局面。电信重组不仅划定了新的竞争格局,而且标志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都将成为全业务运营商。这将导致电信监管的微观主体及市场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出台及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由于配套政策具有预见性及连贯性,我们可以看到,在牌照发放之前,政府部门已经做了相关的准备,并且,在牌照发放后将延续研究与实施。

在价格竞争方面,2008年12月3日,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取消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此举意味着长期被消费者和业界诟病的短信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已被取消。除此之外,3G 牌照发放后,在新的竞争格局及资源配置下,还将进一步推动管理方式的改革及加强价格行为的监管。

号码可携带政策虽然讨论许久,但困难丛丛。3G牌照的发放将促进号码可携政策的推出。即使实施号码可携,虽然短期会给中国移动的业绩带来一定压力,但是构不成实质性威胁。长期看,不论号码可携是否对称均对市场格局影响不大,更多的考虑是提高用户的利益和选择权。

针对当前电信重组和即将启动的新一轮网络建设的实际情况,三部委联合发文要求运营商大力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这一政策具有多重目标。不仅为了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也为牌照发放后的避免重复建设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并且,也是扶持新运营商尽快建设网络、促进竞争的有效措施。更重要的意义也是为了未来的市场开放商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3G牌照发放后,还将陆续出台配套政策。目的就是营造良好的全环境下的竞争秩序,扶持弱小运营商,提高消费者的利益。

2、加强对电信竞争行为的监管力度

在全业务经营的市场竞争格局中,三家公司竞争策略的共同点就是多元捆绑和价格竞争,这使得竞争的程度及复杂性进一步加剧,有可能会产生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因此,政府监管重点将逐步向竞争行为的监管转变,同时反垄断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将发挥重要作用。

    3、推动基础电信市场开放

电信技术和电信市场发展的趋势证明,未来的电信市场结构将是一个生态化的市场结构,即市场上存在多种层次多种类型运营商,在市场规则下相互竞合。我国目前基础电信市场仅有三家国有电信企业运营,需要通过市场开放来促进有效市场格局的形成。

鉴于中国电信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开放应遵循循序渐进原则。可先试点,待各种配套制度(如资源保障制度、互联结算制度、竞争监管制度等)完善后,逐步走向一些更深层次的开放。

三、长期看,电信监管政策的走向何方?

1、完善电信监管法律制度

要推动《电信法》尽快发布和实施,为我国电信监管提供根本的法律依据,并且基于《电信法》的基本框架,制定具体的部门规章来保障电信法的贯彻实施;要协调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关系。

2、构建高效的政府监管体系

针对目前我们存在的问题,未来需要推进电信监管机构的改革。改变“政监合一”监管模式存在的宏微观职能冲突、以及广电分业监管带来的融合业务发展协调困难问题,在时机成熟时实施政监分离和融合监管,建立独立的专业化融合电信监管机构

3、健全外部监督机制

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健全电信监管的外部监督机制可以从四方面入手:一是完善人大监督机制;二是加强司法监督;三是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四是强化社会监督机制,保障监督者权利。

综上,3G牌照的发放将导致电信监管政策的相应调整和完善,但是变动不大。从长期来说电信监管还需要在立法、机构、手段、监督等方面实施深层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