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扫描上传了一张未说明出处的表格,上面记录了“2007年某月江西赣州开发区党政办某副主任(副科)采购回扣清单”。从清单上的信息看,这名副科级干部一个月内经手采购了15种烟酒饮料,其中多是轩尼诗、五粮液、软中华、极品金圣等高档烟酒,而且采购数量颇为可观,每样少至三五件,多至六七十件。
清单显示,一个月里“副主任”采购了价值104916元的物品,一共收取回扣30097元。至于这些高档烟酒的用处,爆料人还专门提示到,“这个开发区有豪华食堂用于接待,每年酒、水、烟、饮料费130多万”。(1月6日《东方网》)
说实在的,笔者并不完全相信这份清单就是真实的,因为这样的曝光不太符合目前人际关系的一般法则,哪个卖家愿意将买主得罪?即使准备改行,也不愿意轻易丢失已有的人脉。商人以盈利为终结目标,哪个商人会主动得罪官场上的人?发布这样的信息,那就别想在这个地界混了,即使换个地方,恐怕也很难再结交官场上的朋友了。
不过,如果就目前地方政府的“吃喝风”现状而言,这种清单所反映的采购内容却一定是有市场的,而且有可能十分普遍。因为目前行政机关高规格、大规模、高频率的吃喝招待,已经变得司空见惯。我们的税法对企业招待费列支有着明确的限制,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只能列支六成招待费,且列支的总额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而行政机关的招待费却没有任何明确的限制,从而导致行政机关招待费急剧飙升,大有失控的危险。
国家为什么不对机关招待费列支进行严格的限制?
对于这位副主任的大肆回扣,其成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该开发区内部在各项业务中拿“回扣”、拿好处费已成“潜规则”。如果该开发区已经形成了从土地批购、基本建设、人员进出等方面,没给好处费不给办事的“潜规则”,那么副主任给食堂采购物资,拿点“回扣”也就成为必然了。大家都在拿,不拿白不拿,拿了也白拿。
二是所拿“回扣”在相关人员中“利益均沾”。一般情况下,政府采购都是相当敏感的,如这位副主任这种回扣率高达近三成的交易,那是极容易被发现的。这样的发票怎么能通过领导审批、会计审核这一关?如果不是大家都有份,那就只能是领导有把柄在他的手里。
三是回扣成集体分赃获领导挥霍的资金来源。现在政府部门的资金管理,从表面上看那是越来越严格了,审计部门每年也都要进行审计。因此,很多单位都设起了“小金库”,而“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当然只能是不合法的收入,其中从单位合法帐户往“小金库”转移资金,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做法。这些钱好的被用于给给单位职工谋福利,不好的则被用于领导向上级送礼甚至挥霍。
四是该副主任利欲熏心。如此肆无忌惮地拿“回扣”,如果不是以上三种原因的趋势,那就实在是太疯狂了,疯狂到凭借个人力量在“为国聚财”了,因为一旦败露,所贪钱款必将被国库收回。真验了那句“欲使其死亡,先使其疯狂”的哲言。
政府机关都在搞政务公开,何不搞真正的公开?如果能将机关花费的清单在网上晒出来,中国的腐败也一定会减少九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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