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不解燃油税


    很高兴读到秋风在网易上反对十教授燃油税建议的专稿。没有这个靶子,我真不知道该从那些方面详细阐述我的观点。而没有争吵,怎么吸引大家关心这个问题呢?其实我们十位提出这个建议,在极小的程度上是以为可能影响政策,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为了唤起大家对这个问题,对公正,对可持续生存方式的思考和争论。这实在是个大问题。

    秋风好像喜欢笼统地看待一切税收。他引用杨小凯的观点:缺乏财政民主制度的国家,只能采取低税率政策。而一篇800字的建议根本就没有打算在一般的意义上讨论税收,它只说燃油税额。秋风反对燃油税的一个理由是:“我们有能力保证燃油税收入之合理使用吗?”说句不客气的话,我很怀疑秋风不知道征收燃油税的理由,也就是燃油税的用场,那就是支付道路修建费。我相信现在的道路修建当中肯定有腐败,有不合理的使用,那么我们是否该限制政府花钱修路呢?秋风以为征收燃油税之前的情况“合理”吗?中国驾车族每年交纳的养路费远远抵消不了道路修建费。政府不创造财富。道路的修建费无疑是政府从无车人那里拿来,帮助有车人买单了。为什么秋风忧心燃油税收人的合理使用,却宁愿保持对广大无车人的盘剥?哪个群体更贫困,更弱势,更缺少话语权?盘剥无车族难道就不是“低人权”的问题?

    我们确实希望抑制石油消费。但是根本就不需要过高的价格,只要价格公正,就可以抑制荒诞的高消费。我们也确实是企图提出一个公正的税额:谁用路,谁买单,该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秋风在文中一再将我们的建议称为“高税收”。很抱歉,我们没有提出“高税收”的建议。我们在文中说:“3—4元/升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中等强度的燃油税额。”这额度大大地低于欧洲(笔者估算,约合人民币每升6元),大约介于欧洲和美国之间。秋风反驳我们的建议,很遗憾,他既没有表态自己是支持每升1元的燃油税,还是希望保持过去的养路费,不设燃油税。我们必须问:大话说了很多,你的落点在哪里?

    我们在文章中说:“合理的价格是良好的信号和强有力的杠杆”。秋风以为肤浅,他说:“人们的需求不完全是由价格决定的。”谁说过“完全”两字?而事实上发生的是,每当美国汽油涨价,很多人就弃轿车,乘地铁。商人比常人更算计。说中国商人因为劳动力便宜,就不在乎油价,油贵了也是原来怎么用照旧怎么用,大约是因为你没作商人。难道在没有给农民工一个公道之前,我们就不可以单独地谈论合理的燃油税了吗?就不可以追求油价、路价的公道了吗?其实燃油税主要针对的就是驾车族,旨在解决养路费的合理分摊,其副产品才是促使驾车族节能。秋风一上来就论证燃油税无助于企业节能,再次说明,他不知燃油税之初衷和主旨。

    秋风说:“在一个民主社会,如果人们普遍地不具有节约能源的主观认知,偏好低燃油税,政府征收高燃油税的法律未必能够为议会通过。”美国的情况特殊一点,几乎有工作的人都有车。在其他民主社会,民众是划分为有车族和无车族的,无车族不可能为有车族使用道路买单,有车族偏好低燃油税也没用,大家要吵出一个公道才成,在那里恰恰是低燃油税不可能通过。

    秋风说:“什么是美好的生活……如此重大而根本的问题,不是专家或政府所能决定的,只有民众有能力决定,也只应当由民众来决定。”学者和政府,建议和决策,是截然不同的角色和职能。每个人都有自己对美好生活的理解,也都拥有宣扬自己理念的权利。需要约束的是,不可以强迫别人遵从你的理想。而那种强迫不是来自学者的言论,而是来自权势者的行动。“建议”有决定他人生活的性质吗?即使我们促成了每升汽油3元钱的燃油税,导致你不开车,那也是真实的消费成本约束了你,而不是我们的理想。今天中国缺少的是民众的参与,“建议”属于参与的一种形式。以“不要替民众决定何为美好生活”来谴责学者的言论,荒诞的可以。秋风还说:“这大多数(民众)至少有能力对于不同的方案之好坏进行判断。”错了。多种参照是良好判断的必要基础。没有不同意见的争鸣,只有一个荒诞的价格在误导消费者,“大多数人”如何就一定具有判断能力。

    秋风带着欣赏的口气说:“(欧洲)民众的这种价值倾向,推动欧洲各国政府制定了高燃油税政策。”如是,你该欣赏我们十位教授才对,我们也是企图推动合理的燃油税政策的民众中的组成部分,也是怀抱追求公正的社会价值观的一分子。只是我们其实是平和的,我们没想推动高燃油税,只是企图推动公正的、中等强度的燃油税。是因为政策和舆论都偏袒富人和有车族,一项本来保守的建议才显得激进。

                                                  载于《南方都市报》2009年1月6日

 

 

附录  秋风的文章;

十教授联名就公共问题发表看法,似乎成了一种时髦。有些民众基于民粹或反智情绪,对此冷嘲热讽。笔者倒是认为,教授们作为公民,完全有权表达自己的看法,不论其看法背后有无特殊的利益诉求。不过,我们当然也毋须迷信教授,因为,教授的知识也是有限的,他们的意见很可能根本站不住脚。

倪维斗等十教授提出的大幅提高燃油税的建议,就属于这一站不住脚的类建议。十教授为了论证其每升燃油征收3-4元燃油税的立场,提出了若干理由,但这些理由很难经得起认真的学理推敲。

石油进口依赖很可怕吗?

十教授首先陈述了中国近些年来石油进口大幅度增加的事实,并断言,“石油进口依存度突破50%,指日可待”。

很多人士在论证中国应当控制燃油消费的时候,通常都会提及这一理由。但是,即便中国的石油高度依赖进口,又怎么样?德国、韩国、日本不都是高度依赖进口石油?中国的外汇难道不是大多数投资于美国,好象人们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安全的。

高能耗当然不是好事,但是,用肤浅的经济民族主义来吓唬人,却不是教授们应有的理性论辩之道。

高能耗与燃油低价格有多大关系?

毫无疑问,中国目前高能耗的经济增长方式并不可取,理当予以改变。但需要追问的是,这种增长方式的形成与燃油低价格究竟有多大关系?

必须承认,低燃油价格会鼓励企业消耗更多能源,投资高能耗的产业。不过,这一激励作用究竟有多大,需要仔细研究。直观地看,高能耗产业之出现,及企业对能源消耗的不敏感,燃油价格低可能只是一个并不重要的原因。更为重要的原因是其他制度性原因,比如秦晖教授指出的“低人权优势”,还有,地方政府人为压低的土地价格,政府放纵企业压制劳工所形成的低劳动力价格。所有这些意味着,投资者、企业经营者从各级政府那里获得了大量制度性补贴,这激励了大量高能耗产业的投资。

事实上,我们看到,当国内成品油价格上涨到最高水平的时候,企业的投资热情一点也没有减少,包括高能耗产业领域的投资。因此,试图通过高燃油税抑制高能耗企业,似乎要以企业无法继续获得其他制度性补贴、因而对能源成本较为敏感为前提。如果这些制度性补贴不能取消,则仅靠燃油高价格起不了多大作用。

燃油需求仅由价格决定吗?

十教授的建议基于经济学的逻辑:借高税收抬高燃油价格,从而促使人们减少需求,改变其消费模式。他们宣称,价格是最“合理的价格是良好的信号和强有力的杠杆”。

这没有错,但这实在是一种过于肤浅的经济学。人们的需求不完全是由价格决定的,那仅仅是经济学为了推理方便而假设的一种高度简化的行为逻辑。归根到底,人不是对价格作出机械反映的机器人,毋宁说,人的需求主要是由人的主观价值倾向决定的,而且这种主观倾向反过来也参与决定了价格。

因此,欧洲之所以流行节能的小型汽车,很可能不是因为欧洲各国政府征收了高燃油税,或者在汽车消费税中对小型车实行了政策优惠。真实的原因其实在人的内心,也即,欧洲人普遍形成了一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价值观念,这一价值决定了人们自觉地选择节能的汽车。

同样正是民众的这种价值倾向,推动欧洲各国政府制定了高燃油税政策。可以设想,在一个民主社会,如果人们普遍地不具有节约能源的主观认知,偏好低燃油税,政府征收高燃油税的法律未必能够为议会通过,如美国。因此,高燃油税是人们的节能意识之果而不是其因,人们有了节约能源的意识,政府方可出台高燃油税,而不是政府借高燃油税强制人们产生节能意识。

在中国,已经可以看到,人们的用车观念正在发生某种变化。比如,两厢的小型车的比重迅速扩大,而这与燃油价格应当没有多大关系。更多地是因为,很多青年汽车消费者具有生态、环保观念。同样,对大多数中国家庭来说,电费、水费开支算不上大开支,但很多家庭依然自觉地采取了种种节约水、电的措施。这就是观念的力量。

一种观念的生成,显然取决于教育、文化、精神等等多重因素,而与税收可能没有多大关系。反之,在人们的消费观念没有变化之前,即便实行高税率政策,也未必能够约束人们的消费冲动。

以提高税收的方式追求某种社会、经济、文化目标,是可取的公共政策进路吗?

这些年来,专家、学者们好象真的进步了。面对公共问题,他们不再要求政府直接强制民众,而是允许民众继续消费,但用经济手段进行调节。所谓经济手段,就是征税。人们当还记得,前两年,为了抑制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有专家建议政府开征不动产税。为了鼓励人们保护环境,有专家建议政府开征环境税。有些地方好象还开征过“小姐税”。

轻易地诉诸用税收手段,以税收来对社会、经济、文化活动进行调节,这似乎不是一种可取的社会治理思路。征税的权力是毁灭的权力。无论以怎样的民主程序为前提,税收的本质都是政府剥夺民众的一部分收入。此种剥夺理应被控制在最低限度,即满足政府维持公共秩序这一最低限度。超出这一限度的征税活动,需要具有十分令人信服的理由,并且经过复杂的民主财政程序来决策。鼓励政府滥用税收手段,必然诱导政府膨胀其权力。

我们有能力保证燃油税收入之合理使用吗?

在中国,鼓吹利用税收手段来追求某种社会、经济、文化目标,更加令人难以接受。

高税收是需要制度条件的。教授们所提及的欧洲确实普遍实行高税收政策,但这些国家都建立了自由宪政制度,都有健全的民主财政制度。生活于这种制度环境下,纳税人完全能够确信,政府所征收的税款会用于自己的福利。事实上,程序十分严谨的财政民主制度确保了民众同意授予政府的每一分钱,最后都用于民众。惟有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高税收方可成就公平的高福利。

在中国,纳税人远没有这样的信念。因为,税收的征收本身就没有经过纳税人或其代表的同意,财政支出也没有经过纳税人或其代表同意。本次调整燃油税税率,就没有经过民众或其代表审议的程序。

十教授似乎根本没有考虑这种制度背景,只是盲目地要求中国效仿欧洲的高税收。问题是,没有制度保障,政府每年征收的几千亿元燃油税将会用于何处?

杨小凯教授的研究表明,缺乏财政民主制度的国家,只能采取低税率政策,这是政治的奇妙逻辑所决定的。因为,缺乏财政民主,民众必然对政府征税持有敌意。十教授却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不能不让人怀疑其政治上的成熟程度。

什么是我们认为美好的生活方式?由专家或政府决定吗?

十教授提出的将燃油税提高到每升三至四元的建议,其立论的终极依据是,中国人应该过一种更为可取的生活,如教授们所说,“我们不能效仿美国的生活方式”。

这样的命题涉及一个民族生存的根本问题:什么是美好的生活?一个民族关于美好生活的想象,决定着其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很显然,如此重大而根本的问题,不是专家或政府所能决定的,只有民众有能力决定,也只应当由民众来决定。

平心而论,民众确实有必要对此进行选择,因为,人的时间有限,可资利用的资源有限,这两者决定了,生命的本质是权衡取舍,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的本质也是权衡取舍,人们不仅要选择手段,更要选择目标。不仅要选择靠什么生活,更要选择过哪种生活。比如,人们必须在开车的便利、尾气污染、道路拥挤等等价值之间进行选择。

这种选择对大多数而言,可能表现为遵守习俗,即随大流。但是,这大多数至少有能力对于不同的方案之好坏进行判断。因此,重要的是让他们看到不同的选项,使他们可以思考,可以作出判断。

请谁关注这一问题?

因此,如果十教授对自己的建议是严肃的,那他们本应当呼吁全国民众,尤其是社会各方面的精英,就中国人的生活方式进行反思,以此积累如此大幅度地提高燃油税的民意基础。

现在,十教授仅仅向着行政部门首长发出呼吁,直接要求他考虑提高燃油税率。在这十教授眼中,只要行政部门同意,就可以每年向国民多征收几千亿税收。这样的建议,只怕行政部门也不敢贸然采纳。

 

我的建议

十教授的建议书也算是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公共议题:中国人究竟应当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经济增长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能源消耗模式?但这个问题,其实目前并无答案,说中国人不应效仿美国人的生活方式,仅是一家之言,而非全民共识。问题的关键也正在于寻求这个共识。

因此,在对十教授的建议作出批评之后,我提出自己的建议如下:

舆论继续进行对此问题进行讨论,2009年在合适的时机,全国人大常委会筹划组织一系列听证会,各方面的专家、民众代表,可以在法定程序中,发表意见。最终形成一份报告,提交后年或更晚的全国人大专门进行审议。在此基础上,政府再对燃油税、乃至其他与能源相关的法律、政策进行全面反思、调整。

这个建议基于现代治理的基本原则:人不是仅仅对金钱规则机械作出反应的动物,人也不仅仅是政府管治的对象。相反,人是主体,而人的行为由其价值决定。优良的法律是一个社会的普遍价值的凝聚。应当十分谨慎地使用政府的权力,仅靠权力构造不出一个美好社会。惟有公民基于文明价值而采取的自主行动,才是通往美好社会的不二法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