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华/文
从浙江省又传来一起问题官员因被互联网曝光搜索而被处理的消息。东阳市审计局局长2003年在按摩室消费通过签单用公款付费,尽管是冰山一角且是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近日经网友曝光签单照片,再经网友搜索却挖出了鼹鼠其人。最新报道说,纪检部门已经认可网上展示材料的真实性,正在对这位干部进行处理。此事再次激发舆论对禁止人肉搜索条例的批判。
网络曝光搜索对于整治官员腐败虽有作用,但这个作用不可能很大。然而,这个故事却再次说明,所谓“人肉搜索”是公民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利器,是令大小贪官污吏夜半恐惧鬼敲门的新式法宝,能对贪官污吏起到一定程度的“伸手必被捉”的震慑作用。它也说明,江苏省徐州市人代会包含禁止人肉搜索内容的条例,剥夺了人民对政府进行监督的神圣权力,只能代表贪污腐败阶层的利益,为贪腐官员提供法律保护伞。
据悉,面对舆论质疑,徐州市“有关部门”已经做出回应,表态说该条例虽然规定了“不得公开他人信息资料”,但并不是搞“一刀切”,对于贪污、腐败等行为的监督还是支持的,禁止的只是对普通市民的个人隐私和相关信息的曝光和窃取行为。其实,这后面一句话的内容早在民法上有了明确规定。徐州市“有关部门”在通过这个条例之后又来这样表态,自相矛盾,于事无补,只能给人一种自欺欺人的印象。
徐州市有关部门这样表态,试图平息舆论对其违宪立法的质疑,为这个问题条例打上一个补丁,其实是不可行的。这个表态不仅没有法律效力,反而却会增加公安机关的执法难度,因为很难断定哪些东西属于应该支持曝光的贪污腐败信息,也可能使这个条例成为一个地方恶法,因为执法机关有根据自己的好恶搞选择性执法的余地。徐州市人代会以及批准这个条例的江苏省人代会应该正视自己的错误,为此向人民道歉,撤销这个条例或修订条例中相关内容,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选择。